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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公开听证 助力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年初,抚顺市检察院与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方案》。为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和相关协作方案,近日,抚顺市检察院召开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名代表及3名听证员参加,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领导列席听证会。

    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市区主要街道盲道存在破损、缺失和被障碍物占用的情况,部分城市公共停车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不仅影响了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查,重点关注盲道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其破损缺失、被占用、被阻断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严重侵害视觉残障人士的权益,以及城市公共停车场残疾人停车位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分布是否合理等方面,在确定基本事实和责任单位后,决定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办理此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重点就“城市主干道两侧、大型公共服务场所、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有关盲道出行安全和无障碍停车位的调查情况进行公开示证,通过详实证据清单向参会人员清晰展示了辖区盲道存在铺设不规范、破损,铺设未避开障碍物,窨井盖、电线杆、公交车站侵占盲道等侵害视觉障碍人士权益以及部分城市公共停车场未按要求设立残疾人停车位等情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对盲道建设、维护、管理、执法等方面履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计划进行说明,表示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意见照单全收,并承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就相关问题彻底整改。


    听证员结合办案人汇报的案件情况、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据等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拟稿内容逐一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同时对行政机关针对残疾人出行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态度明确、整改工作有时效、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表示认同。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在听取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和住建局的情况汇报后,根据抚顺市残疾人的实际出行情况,对现阶段抚顺市的盲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具体建议,同时提出下一步将联合市检察院、市住建局等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条件。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抚顺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采用“书面材料评审+实地走访+社会评议”等方式就“出行保障”公益诉讼办案效果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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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公开听证 助力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2024-12-09

    今年年初,抚顺市检察院与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方案》。为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和相关协作方案,近日,抚顺市检察院召开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名代表及3名听证员参加,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领导列席听证会。

    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市区主要街道盲道存在破损、缺失和被障碍物占用的情况,部分城市公共停车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不仅影响了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查,重点关注盲道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其破损缺失、被占用、被阻断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严重侵害视觉残障人士的权益,以及城市公共停车场残疾人停车位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分布是否合理等方面,在确定基本事实和责任单位后,决定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办理此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重点就“城市主干道两侧、大型公共服务场所、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有关盲道出行安全和无障碍停车位的调查情况进行公开示证,通过详实证据清单向参会人员清晰展示了辖区盲道存在铺设不规范、破损,铺设未避开障碍物,窨井盖、电线杆、公交车站侵占盲道等侵害视觉障碍人士权益以及部分城市公共停车场未按要求设立残疾人停车位等情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对盲道建设、维护、管理、执法等方面履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计划进行说明,表示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意见照单全收,并承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就相关问题彻底整改。


    听证员结合办案人汇报的案件情况、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据等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拟稿内容逐一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同时对行政机关针对残疾人出行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态度明确、整改工作有时效、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表示认同。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在听取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和住建局的情况汇报后,根据抚顺市残疾人的实际出行情况,对现阶段抚顺市的盲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具体建议,同时提出下一步将联合市检察院、市住建局等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为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条件。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抚顺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采用“书面材料评审+实地走访+社会评议”等方式就“出行保障”公益诉讼办案效果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