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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两会•看检察 | 践行守护初心 擦亮“益心为公守护古迹遗址”品牌
    时间:2024-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古迹遗址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新宾县域内共有300余处遗址古迹,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2处。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文物古迹遗址保护主题,不断开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古迹遗址保护新局面,推动进一步健全检察监督文物古迹遗址保护责任体系,助力构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古迹遗址新格局,以实际行动赋能文化传承,全力推动遗址古迹保护工作。

    01

    做好“侦察兵 夯实保护基


    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对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深入调研实地勘察。检察长带队,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对古迹遗址实地考察36次,先后来到明长城苇子峪三道关遗址、明长城鸦鹘关关址、小夹河明长城遗址、小夹河烽火台敌台遗址等地,仔细记录文物古迹的现存状态和周边环境信息,为了使调查数据更全面、精准,检察干警还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大面积文物和古迹遗址分布区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破坏行为和环境变化情况。有些遗址隐藏在大山深处,隐蔽性强、定位难,调查取证难度大,为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检察干警乘坐当地村民特制的运输车辆“四不像”到半山腰,再徒步攀爬半小时到达现场,湿透的衣裤、满脚的泥共同见证了新宾检察人守护古迹遗址的初心和决心。







    02

    突出当好“守护者” 织密“保护网”


    新宾县检察院针对多处古迹遗址受损,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太子城、杉松山城修缮保护工作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文物保护公益检察履职方向和工作思路针对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在监督履职、规划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新宾县检察院逐一分析研判,向相关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责任单位积极落实保护整改措施,持续提高检察监督工作质效,让古迹遗址焕发新时代光彩。








    03

    敢为“精工匠 筑就“品质县


    2024年,新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全力守护文物和古迹遗址,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争取到修缮专项资金共190余万元,督促相关部门对明长城烽火台、炮台、城墙等古迹遗址进行修缮,在新宾镇白旗、汉城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设立遗址保护界碑。截止目前,太子城山城已设立警示牌4个,清理残存遗址280米,加装防护围栏265米;赫图阿拉故城新增了124处监控设备,基本消除监控盲区,预防了故城遭受新的破坏。经过一系列案件办理,有效地遏制了损害文物及古迹遗址的行为发生,也有力地推动了新宾县文物和古迹遗址保护工作的规范开展。






    04

    当好“宣传员” 激发“驱动力”


    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新宾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文物古迹遗址志愿活动,1026日,检察干警走进新宾县内学校开展“知家乡,爱家乡,奉献家乡”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让孩子们体验历史传承的魅力,向他们介绍保护古遗址古文物的深远意义,把守护传统民族文化的理念根植于孩子们心中。2024年,累计开展守护文物古迹遗址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覆盖群众达5万人次以上。








    除此之外,新宾县检察院还充分借助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文章、拍摄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文物古迹遗址保护工作的成果和重要性。其中,新宾县检察院古迹遗址保护工作被“法治网”报道,在“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推广,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文物古迹遗址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益心为公守护古迹遗址”检察文化品牌优势,持续擦亮品牌底色,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跟进监督合作方式,不断强化古迹遗址保护的力度和效果,为打造新宾“文化名县”名片贡献检察力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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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两会•看检察 | 践行守护初心 擦亮“益心为公守护古迹遗址”品牌

      2024-12-30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古迹遗址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新宾县域内共有300余处遗址古迹,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2处。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文物古迹遗址保护主题,不断开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古迹遗址保护新局面,推动进一步健全检察监督文物古迹遗址保护责任体系,助力构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古迹遗址新格局,以实际行动赋能文化传承,全力推动遗址古迹保护工作。

    01

    做好“侦察兵 夯实保护基


    近年来,新宾县检察院对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深入调研实地勘察。检察长带队,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对古迹遗址实地考察36次,先后来到明长城苇子峪三道关遗址、明长城鸦鹘关关址、小夹河明长城遗址、小夹河烽火台敌台遗址等地,仔细记录文物古迹的现存状态和周边环境信息,为了使调查数据更全面、精准,检察干警还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大面积文物和古迹遗址分布区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破坏行为和环境变化情况。有些遗址隐藏在大山深处,隐蔽性强、定位难,调查取证难度大,为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检察干警乘坐当地村民特制的运输车辆“四不像”到半山腰,再徒步攀爬半小时到达现场,湿透的衣裤、满脚的泥共同见证了新宾检察人守护古迹遗址的初心和决心。







    02

    突出当好“守护者” 织密“保护网”


    新宾县检察院针对多处古迹遗址受损,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太子城、杉松山城修缮保护工作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文物保护公益检察履职方向和工作思路针对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在监督履职、规划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新宾县检察院逐一分析研判,向相关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责任单位积极落实保护整改措施,持续提高检察监督工作质效,让古迹遗址焕发新时代光彩。








    03

    敢为“精工匠 筑就“品质县


    2024年,新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全力守护文物和古迹遗址,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争取到修缮专项资金共190余万元,督促相关部门对明长城烽火台、炮台、城墙等古迹遗址进行修缮,在新宾镇白旗、汉城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设立遗址保护界碑。截止目前,太子城山城已设立警示牌4个,清理残存遗址280米,加装防护围栏265米;赫图阿拉故城新增了124处监控设备,基本消除监控盲区,预防了故城遭受新的破坏。经过一系列案件办理,有效地遏制了损害文物及古迹遗址的行为发生,也有力地推动了新宾县文物和古迹遗址保护工作的规范开展。






    04

    当好“宣传员” 激发“驱动力”


    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新宾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文物古迹遗址志愿活动,1026日,检察干警走进新宾县内学校开展“知家乡,爱家乡,奉献家乡”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让孩子们体验历史传承的魅力,向他们介绍保护古遗址古文物的深远意义,把守护传统民族文化的理念根植于孩子们心中。2024年,累计开展守护文物古迹遗址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覆盖群众达5万人次以上。








    除此之外,新宾县检察院还充分借助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文章、拍摄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文物古迹遗址保护工作的成果和重要性。其中,新宾县检察院古迹遗址保护工作被“法治网”报道,在“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推广,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文物古迹遗址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益心为公守护古迹遗址”检察文化品牌优势,持续擦亮品牌底色,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跟进监督合作方式,不断强化古迹遗址保护的力度和效果,为打造新宾“文化名县”名片贡献检察力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