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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检察共成长】敖秀英:梦圆检察 今生无悔——一个检察人31年检察经历的自述
    时间:2019-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文为“我与检察共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二等奖获奖作品

    作者:抚顺市检察院 敖秀英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适逢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缘于检察装。转眼,我在检察机关工作已经31个年头了,如今退休了依然在检察机关坚守追梦。


    “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1978年5月,我刚刚被分配到建平县义成功公社做妇联工作。已经记不清是1979年还是1980年的春天。这天,机关大院里,突然开进来一辆绿色的吉普车,车上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约有四五十岁、英俊沉稳,身着一身米白色的制服,肩上佩戴着红色的徽章,大盖帽上有一个大大的国徽。“快看,这是干啥的?真精神!”后来得知,他是我们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检察院?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当时几乎没有人能说得清楚。转眼到了1982年冬天,这天,我坐了三个多小时的班车,来到县里参加妇联会议。报到后,我一个人随便在街上闲走,偶然的机会发现百货商店门口正对面有一个橱窗,我好奇地走过去。橱窗里有很多照片,其中印象最深的是照片里有两个人和检察长的着装一模一样,也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只是这张照片是一个女同志。她黑亮的齐耳短发,圆圆的脸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手里拿着几页稿纸在宣读;另一张照片上有七八个人,都弯着腰,低着头,胸前还挂着各种罪名的牌子。当时的我,是一个出生在农村、且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在这个小小的橱窗面前,我足足站立了一个多小时,完全忽略了这是一个下雪天。橱窗前的我,静静的反复读着里面的内容,想象着这些坏人坏事给他自己的家人、给被害人、给社会带来了多么严重的伤害,更多的是想象着这些穿着制服的人,是多么的令人尊崇,令人羡慕,令自己骄傲,头上的国徽是那么的耀眼、神圣和庄严,肩上的红色徽章,是那么的神奇!她是国家的信任、法律的责任、百姓的期待、个人的担当……他(她)们真棒!好羡慕他(她)们!如果有一天,我也能穿上这身制服,那该有多好!随后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做梦吧。


    1987年6月份,经过两年的电大“党政干部管理专业”学习,我取得了大专文凭后,怀揣梦想,如愿以偿的从县委党校调到了县检察院工作。


    从了解犯罪开始。到了县检察院以后,我很快穿上了那身检察装,而且会不时的对照镜子照一照,感觉自己也很美。只是没有像橱窗里的女检察官那样,漂亮、威严、神圣、庄重的站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指控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我被安排到监所科作内勤工作,老科长非常敬业,经常带着我去看守所,了解监管情况,一个一个的接触人犯,深挖余罪,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罪服判,早一天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当时有人不解的说:“一个女同志,天天接触犯人,多无聊啊!”对此,我全然不屑,因为我感觉,在邪恶面前,这身检察装就是威严的利剑,就是神圣的职责,就是正义的化身!至于检察岗位没有轻重之分。


    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了解到一些人犯罪是特别懊恼自责的,入监后他们会非常担心家人的生产生活和将来回归社会后是否被家人或社会抛弃。为此,有的因悲观演变为对抗,有的因绝望想要自杀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和老科长、主管检察长多次分析,一致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一定是为了把他们教育和改造好,而不是把他们关起来了事。


    后来,我们又多次下乡,走访了部分罪犯家属,到凌源劳改队面见了家乡罪犯,还以座谈的形式帮他们答疑解惑法律诉求,为他们传递家乡的好消息,转达父母和家人的嘱托,犯人深受感动,有的泣不成声,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此举也深受监管单位的称赞。由此我们从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角度切入,把所做的工作形成了“环式教育”经验,并拍成了电视纪实片《脚下新路》,以真人真事、声情并茂的方式感化他们。1989年在全省监所工作会议上,我们的《脚下新路》还在会议期间得以播放,受到了省院和与会同志的一致称赞。会后还有不少院的监所部门和监改单位主动与我们联系,翻录了这个片子。不久,由我撰写的“环式教育”工作经验材料,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到全国所有检察机关,包括铁路检察院。


    这件事情更给了我很大启示:爱检察,不一定非要做橱窗里的检察官,在哪个岗位上都同样是法律人,检察人,同样是检察职能的践行着。此后,我完全不在意在哪个岗位上工作,组织怎么安排我都没意见,而且干啥都全身心投入。后来,因工作需要,我又到了经济侦查大队负责日常综合工作。这时的我,仍然哪里需要哪里去。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在一次搜查时,我的小伙伴们有五六个人,他们屋里屋外翻箱倒柜,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我却偏偏对一个木箱子上的一沓卷烟纸中的一个小纸条产生了怀疑,上面是无规则的几组数字,我当时拿起来看看又放下,可是走出房间后我还是折了回来,随后建议小伙伴们带回单位研究。果不其然,经查这竟然是嫌疑人在几个银行的存款账号。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低下了头,因为这件事,检察长还特别夸我:“为办这个案件立了大功”。年底,由我起草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特别受到了本院检察长和县人大的好评。



    做默默有“文”的人。从事检察工作后,让我学会了永不满足,我感觉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为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我挤出一切时间,看各种法律书籍,特别是《检察日报》成了我最好的良师益友,每一天的报纸我都要细细的全面的看,看高检院的重大部署、看全国各地检察动态、看一些好的精品案例以及各类工作经验等等,我还分门别类的积累了10多本《报刊剪裁》,一有时间就反复看。当年的我,还是一名军嫂,夫妻两地生活,我需要照顾70多岁的婆婆和在幼儿园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我疯狂恶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油充电,顺利拿到了《法律专业结业证书》。不知不觉中,我对检察院、检察事业的认知和思想境界均有了新的提高。


    1996年,我随军来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被安排到公诉科作内勤。这个院是一个近百人的中心市区院,各项工作多年来都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位置。在公诉科,我每天要面对公安、法院的各类卷宗交接,每天要对全科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归类,每天要为各个办案人复印需要移送法院的各种证据材料,每天要对各类案件所有流程随时掌握熟记,每周一上班第一件事情是要为科长送上前一个周的全科工作情况及分析,同时还要随时应对每月或每周的统计报表,当然这一切都是手工操作。


    我每天快乐地忙碌着,而且时时会感觉到,能为这些橱窗里的检察官们服务,成为一个他(她)们背后默默无闻的人一点都不卑微。大家看到我大本、小本不停地记,薄册厚册不停地翻,楼上楼下不停地跑,都很佩服。说:“看这位大姐,人家还是正科级,做内勤一点都不感到委屈。”四个月后,我又被院党组安排到政治处作内勤,领导给我的解释是“你综合素质好,敬业能干,文笔有基础”。于是,我又开始了学习人事政策、工资管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知识。从此,我的工作就是每天白天“跑腿”送材料,晚上“爬格子”写材料。久而久之,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脑海、我的笔下,一个个埋头苦干的干警、一个个办案过程中精彩感人的故事,还有院领导如何科学布局全院工作,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践行检察职能,推进全院工作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前迈……一幅幅生动的情景和画面,常让我兴奋不已,我有了一种莫名的干劲儿:我要用笔为他(她)们讴歌,记录下他(她)们无愧于检察事业的精神,无愧于头上国徽的境界,无愧于这个时代的英雄事迹!


    此后在新抚区检察院,政治处、办公室、调研室不时的轮回,我一干就是10年。期间,经过我手写过的各类信息简报、领导讲话、人大报告、工作经验、典型事迹、案例分析、检察论文等等,其篇数和字数都已难以统计。当然,我还经历了新抚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和荣记集体一等功的光荣时刻。2004年起,我才有机会能用电脑打字。


    2007年,我又被调到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工作。此时,有着十几年基层工作历练的我,不论是思想觉悟,工作能力还是文字水平都达到了“娴熟”状态:凡是经过我手写过或修改过的各类文字材料上报后从未出现过败笔(重写),从未出现过迟报、漏报或错报等情况。特别是经我手写过的一些论文、新闻稿件等500余篇先后被国家级、省市级报刊、网络及新媒体或会议采用,有的还常常了上了媒体头版头条。由此,我还连续五年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了省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员”和高检院“优秀通讯员”称号。2011年我首次被抚顺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3年初,我退休后来到抚顺县检察院继续为检察事业鼓与呼,呐喊助阵。在这里,我有幸看到了沉甸甸的抚顺县检察院检史画卷。页页卷宗里,满满记载着数载检察人忠诚捍卫法律,力保一方平安的坚实足迹;帧帧图片上,深深镌刻着数代检察人执着践行检察职责,倾情薪火相传的光荣传统;一个“小小”的基层检察院,60多年6次迁址,16任检察长,数度荣获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目前依然砥砺奋进,强势前行,不断创出新佳绩,我依然为此心潮澎湃,备受鼓舞。


    31年,光阴荏苒,带走了我的年华,却没能带走我对检察事业的痴心挚爱。每当我在独处码字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称自己是一个默默有‘文’的人。值此,在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时候,我献上的绝不是我一个人的名誉和经历,而是我笔下留存的那些无数个令人永久回味的检察故事,无数份在未来有可能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相信未来,这些都必将被载入检察史册。至此,我——一个普通的检察人:梦圆检察,今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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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检察共成长】敖秀英:梦圆检察 今生无悔——一个检察人31年检察经历的自述

      2024-12-09

    本文为“我与检察共成长”主题征文活动

    二等奖获奖作品

    作者:抚顺市检察院 敖秀英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适逢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缘于检察装。转眼,我在检察机关工作已经31个年头了,如今退休了依然在检察机关坚守追梦。


    “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1978年5月,我刚刚被分配到建平县义成功公社做妇联工作。已经记不清是1979年还是1980年的春天。这天,机关大院里,突然开进来一辆绿色的吉普车,车上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约有四五十岁、英俊沉稳,身着一身米白色的制服,肩上佩戴着红色的徽章,大盖帽上有一个大大的国徽。“快看,这是干啥的?真精神!”后来得知,他是我们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检察院?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当时几乎没有人能说得清楚。转眼到了1982年冬天,这天,我坐了三个多小时的班车,来到县里参加妇联会议。报到后,我一个人随便在街上闲走,偶然的机会发现百货商店门口正对面有一个橱窗,我好奇地走过去。橱窗里有很多照片,其中印象最深的是照片里有两个人和检察长的着装一模一样,也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只是这张照片是一个女同志。她黑亮的齐耳短发,圆圆的脸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手里拿着几页稿纸在宣读;另一张照片上有七八个人,都弯着腰,低着头,胸前还挂着各种罪名的牌子。当时的我,是一个出生在农村、且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在这个小小的橱窗面前,我足足站立了一个多小时,完全忽略了这是一个下雪天。橱窗前的我,静静的反复读着里面的内容,想象着这些坏人坏事给他自己的家人、给被害人、给社会带来了多么严重的伤害,更多的是想象着这些穿着制服的人,是多么的令人尊崇,令人羡慕,令自己骄傲,头上的国徽是那么的耀眼、神圣和庄严,肩上的红色徽章,是那么的神奇!她是国家的信任、法律的责任、百姓的期待、个人的担当……他(她)们真棒!好羡慕他(她)们!如果有一天,我也能穿上这身制服,那该有多好!随后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做梦吧。


    1987年6月份,经过两年的电大“党政干部管理专业”学习,我取得了大专文凭后,怀揣梦想,如愿以偿的从县委党校调到了县检察院工作。


    从了解犯罪开始。到了县检察院以后,我很快穿上了那身检察装,而且会不时的对照镜子照一照,感觉自己也很美。只是没有像橱窗里的女检察官那样,漂亮、威严、神圣、庄重的站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指控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我被安排到监所科作内勤工作,老科长非常敬业,经常带着我去看守所,了解监管情况,一个一个的接触人犯,深挖余罪,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罪服判,早一天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当时有人不解的说:“一个女同志,天天接触犯人,多无聊啊!”对此,我全然不屑,因为我感觉,在邪恶面前,这身检察装就是威严的利剑,就是神圣的职责,就是正义的化身!至于检察岗位没有轻重之分。


    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了解到一些人犯罪是特别懊恼自责的,入监后他们会非常担心家人的生产生活和将来回归社会后是否被家人或社会抛弃。为此,有的因悲观演变为对抗,有的因绝望想要自杀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和老科长、主管检察长多次分析,一致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一定是为了把他们教育和改造好,而不是把他们关起来了事。


    后来,我们又多次下乡,走访了部分罪犯家属,到凌源劳改队面见了家乡罪犯,还以座谈的形式帮他们答疑解惑法律诉求,为他们传递家乡的好消息,转达父母和家人的嘱托,犯人深受感动,有的泣不成声,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此举也深受监管单位的称赞。由此我们从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角度切入,把所做的工作形成了“环式教育”经验,并拍成了电视纪实片《脚下新路》,以真人真事、声情并茂的方式感化他们。1989年在全省监所工作会议上,我们的《脚下新路》还在会议期间得以播放,受到了省院和与会同志的一致称赞。会后还有不少院的监所部门和监改单位主动与我们联系,翻录了这个片子。不久,由我撰写的“环式教育”工作经验材料,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到全国所有检察机关,包括铁路检察院。


    这件事情更给了我很大启示:爱检察,不一定非要做橱窗里的检察官,在哪个岗位上都同样是法律人,检察人,同样是检察职能的践行着。此后,我完全不在意在哪个岗位上工作,组织怎么安排我都没意见,而且干啥都全身心投入。后来,因工作需要,我又到了经济侦查大队负责日常综合工作。这时的我,仍然哪里需要哪里去。其中让我最难忘的是在一次搜查时,我的小伙伴们有五六个人,他们屋里屋外翻箱倒柜,并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我却偏偏对一个木箱子上的一沓卷烟纸中的一个小纸条产生了怀疑,上面是无规则的几组数字,我当时拿起来看看又放下,可是走出房间后我还是折了回来,随后建议小伙伴们带回单位研究。果不其然,经查这竟然是嫌疑人在几个银行的存款账号。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低下了头,因为这件事,检察长还特别夸我:“为办这个案件立了大功”。年底,由我起草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特别受到了本院检察长和县人大的好评。



    做默默有“文”的人。从事检察工作后,让我学会了永不满足,我感觉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为了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我挤出一切时间,看各种法律书籍,特别是《检察日报》成了我最好的良师益友,每一天的报纸我都要细细的全面的看,看高检院的重大部署、看全国各地检察动态、看一些好的精品案例以及各类工作经验等等,我还分门别类的积累了10多本《报刊剪裁》,一有时间就反复看。当年的我,还是一名军嫂,夫妻两地生活,我需要照顾70多岁的婆婆和在幼儿园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我疯狂恶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油充电,顺利拿到了《法律专业结业证书》。不知不觉中,我对检察院、检察事业的认知和思想境界均有了新的提高。


    1996年,我随军来到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被安排到公诉科作内勤。这个院是一个近百人的中心市区院,各项工作多年来都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位置。在公诉科,我每天要面对公安、法院的各类卷宗交接,每天要对全科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归类,每天要为各个办案人复印需要移送法院的各种证据材料,每天要对各类案件所有流程随时掌握熟记,每周一上班第一件事情是要为科长送上前一个周的全科工作情况及分析,同时还要随时应对每月或每周的统计报表,当然这一切都是手工操作。


    我每天快乐地忙碌着,而且时时会感觉到,能为这些橱窗里的检察官们服务,成为一个他(她)们背后默默无闻的人一点都不卑微。大家看到我大本、小本不停地记,薄册厚册不停地翻,楼上楼下不停地跑,都很佩服。说:“看这位大姐,人家还是正科级,做内勤一点都不感到委屈。”四个月后,我又被院党组安排到政治处作内勤,领导给我的解释是“你综合素质好,敬业能干,文笔有基础”。于是,我又开始了学习人事政策、工资管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知识。从此,我的工作就是每天白天“跑腿”送材料,晚上“爬格子”写材料。久而久之,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脑海、我的笔下,一个个埋头苦干的干警、一个个办案过程中精彩感人的故事,还有院领导如何科学布局全院工作,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践行检察职能,推进全院工作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前迈……一幅幅生动的情景和画面,常让我兴奋不已,我有了一种莫名的干劲儿:我要用笔为他(她)们讴歌,记录下他(她)们无愧于检察事业的精神,无愧于头上国徽的境界,无愧于这个时代的英雄事迹!


    此后在新抚区检察院,政治处、办公室、调研室不时的轮回,我一干就是10年。期间,经过我手写过的各类信息简报、领导讲话、人大报告、工作经验、典型事迹、案例分析、检察论文等等,其篇数和字数都已难以统计。当然,我还经历了新抚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和荣记集体一等功的光荣时刻。2004年起,我才有机会能用电脑打字。


    2007年,我又被调到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工作。此时,有着十几年基层工作历练的我,不论是思想觉悟,工作能力还是文字水平都达到了“娴熟”状态:凡是经过我手写过或修改过的各类文字材料上报后从未出现过败笔(重写),从未出现过迟报、漏报或错报等情况。特别是经我手写过的一些论文、新闻稿件等500余篇先后被国家级、省市级报刊、网络及新媒体或会议采用,有的还常常了上了媒体头版头条。由此,我还连续五年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了省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员”和高检院“优秀通讯员”称号。2011年我首次被抚顺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3年初,我退休后来到抚顺县检察院继续为检察事业鼓与呼,呐喊助阵。在这里,我有幸看到了沉甸甸的抚顺县检察院检史画卷。页页卷宗里,满满记载着数载检察人忠诚捍卫法律,力保一方平安的坚实足迹;帧帧图片上,深深镌刻着数代检察人执着践行检察职责,倾情薪火相传的光荣传统;一个“小小”的基层检察院,60多年6次迁址,16任检察长,数度荣获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目前依然砥砺奋进,强势前行,不断创出新佳绩,我依然为此心潮澎湃,备受鼓舞。


    31年,光阴荏苒,带走了我的年华,却没能带走我对检察事业的痴心挚爱。每当我在独处码字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称自己是一个默默有‘文’的人。值此,在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时候,我献上的绝不是我一个人的名誉和经历,而是我笔下留存的那些无数个令人永久回味的检察故事,无数份在未来有可能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相信未来,这些都必将被载入检察史册。至此,我——一个普通的检察人:梦圆检察,今生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