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抚顺市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研讨宪法,学习活动由抚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主持,抚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了学习。
学习活动传达了《省委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电话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学习了《中华人民检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对学习内容交流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对全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张方辉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分层次认真学习宪法,把维护宪法权威当做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机关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作为重要内容向各支部传达,各支部要坚持常态化学习;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带头学宪法、懂宪法,作真正的宪法实施者、捍卫者。
4月16日,抚顺市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研讨宪法,学习活动由抚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主持,抚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了学习。
学习活动传达了《省委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电话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学习了《中华人民检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对学习内容交流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对全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张方辉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分层次认真学习宪法,把维护宪法权威当做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机关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作为重要内容向各支部传达,各支部要坚持常态化学习;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带头学宪法、懂宪法,作真正的宪法实施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