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举办2019年第二期“公诉讲坛”,对2015年以来抚顺地区生效无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点评、讲解,逐案分析,总结教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为深入贯彻省院“案件质效年”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公诉处按照市院党组工作部署,采取七项措施,出真招,动真格,做好案件质效。
一是下发《关于规范无罪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的通知》,制定《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无罪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和《落实的实施细则》。
二是对2015年以来全地区生效无罪判决进行逐案评查,形成分析报告全地区通报。
三是主动与各基层院联系,对全地区已起诉或正在办理的存在无罪风险的案件进行逐院逐案摸底排查。
四是对生效无罪案件较多的基层院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五是选派市院优秀员额检察官结对包保基层院公诉工作,具体精准指导。
六是加大通报和评查追责力度。对未按照省市院规定执行的基层院进行通报批评,明确生效无罪案件评查追责程序,出现生效无罪案件,即启动评查追责程序。
七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公诉处通过举办由公诉处处长及公诉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基层院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部分员额检察官参加的“公诉讲坛”,围绕如何提高抚顺地区公诉案件质量、降低无罪案件发生;细致审查、严格把关、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加强上下级院沟通请示,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等多方面进行讲解并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一系列努力,今年一季度抚顺地区无罪案件为“零”,目前在全地区已排查出具有无罪风险案件9件,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了无罪案件的发生。
来源:市检察院公诉处
3月22日上午,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举办2019年第二期“公诉讲坛”,对2015年以来抚顺地区生效无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点评、讲解,逐案分析,总结教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为深入贯彻省院“案件质效年”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公诉处按照市院党组工作部署,采取七项措施,出真招,动真格,做好案件质效。
一是下发《关于规范无罪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的通知》,制定《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无罪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和《落实的实施细则》。
二是对2015年以来全地区生效无罪判决进行逐案评查,形成分析报告全地区通报。
三是主动与各基层院联系,对全地区已起诉或正在办理的存在无罪风险的案件进行逐院逐案摸底排查。
四是对生效无罪案件较多的基层院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五是选派市院优秀员额检察官结对包保基层院公诉工作,具体精准指导。
六是加大通报和评查追责力度。对未按照省市院规定执行的基层院进行通报批评,明确生效无罪案件评查追责程序,出现生效无罪案件,即启动评查追责程序。
七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公诉处通过举办由公诉处处长及公诉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基层院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部分员额检察官参加的“公诉讲坛”,围绕如何提高抚顺地区公诉案件质量、降低无罪案件发生;细致审查、严格把关、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加强上下级院沟通请示,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等多方面进行讲解并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一系列努力,今年一季度抚顺地区无罪案件为“零”,目前在全地区已排查出具有无罪风险案件9件,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了无罪案件的发生。
来源:市检察院公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