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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0-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15日上午,抚顺矿区人民检察院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矿检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法治精神。让广大群众在活动中了解相关国家安全知识,以此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密切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受理咨询问题,对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问题都一一予以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本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增强了国家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拓宽宣传覆盖面。为积极落实省院要求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将国家安全知识推广到更加广泛的人群中,我院采取与国家级报刊《抚顺矿工报》合作的形式,在《抚顺矿工报》开展普法专栏,撰写通俗易懂的国家安全知识内容,并及时发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我院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国家安全知识内容,插入生动的视频讲解,以便读者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并动员我院干警积极转发到朋友圈,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面。



    (来源:矿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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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2024-05-08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15日上午,抚顺矿区人民检察院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矿检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法治精神。让广大群众在活动中了解相关国家安全知识,以此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密切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受理咨询问题,对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问题都一一予以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本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增强了国家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拓宽宣传覆盖面。为积极落实省院要求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将国家安全知识推广到更加广泛的人群中,我院采取与国家级报刊《抚顺矿工报》合作的形式,在《抚顺矿工报》开展普法专栏,撰写通俗易懂的国家安全知识内容,并及时发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我院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国家安全知识内容,插入生动的视频讲解,以便读者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并动员我院干警积极转发到朋友圈,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面。



    (来源:矿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