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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公告
    时间:2020-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巡视工作安排,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于2020年10月15日开始,将对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巡视,为期三周左右。此次巡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公正廉洁司法以及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巡视。

    巡视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高检院党组及省院党组巡视要求,紧扣市院党组职能责任,着重检查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委工作部署以及省院党组、市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巡视、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主要受理反映抚顺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主要负责同志)、下一级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现将反映问题渠道公告如下:

    举报信箱:抚顺市A247信箱  邮编:113006

    举报电话:024-57599213  

                     13842301657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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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公告

      2024-05-08

    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巡视工作安排,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于2020年10月15日开始,将对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巡视,为期三周左右。此次巡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公正廉洁司法以及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巡视。

    巡视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高检院党组及省院党组巡视要求,紧扣市院党组职能责任,着重检查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委工作部署以及省院党组、市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巡视、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主要受理反映抚顺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主要负责同志)、下一级检察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现将反映问题渠道公告如下:

    举报信箱:抚顺市A247信箱  邮编:113006

    举报电话:024-57599213  

                     13842301657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