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的《辽宁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6月27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揭牌成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出席仪式,并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了《抚顺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监督事项处理程序以及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实地检察等各项相关制度。
⏩李月局长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始终坚持立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大局,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戒毒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监督,全面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要强化履职担当,提升专业化水平。要充分适应检察监督新常态,坚决服从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等工作,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戒毒执法专业能力。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健全完善协商会商、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戒毒执法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与检察机关开展疑难案件研究、重大问题研讨等活动。
⏩丁伟检察长要求,一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制度的新探索,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主动作为,共同将试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取得实效。二要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规范化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共同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要不断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练就过硬监督本领。要健全制度机制及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要学习借鉴第一批试点院的成功经验,与行政机关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抚顺经验”,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的《辽宁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6月27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揭牌成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出席仪式,并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了《抚顺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监督事项处理程序以及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实地检察等各项相关制度。
⏩李月局长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始终坚持立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大局,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戒毒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监督,全面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要强化履职担当,提升专业化水平。要充分适应检察监督新常态,坚决服从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等工作,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戒毒执法专业能力。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健全完善协商会商、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戒毒执法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与检察机关开展疑难案件研究、重大问题研讨等活动。
⏩丁伟检察长要求,一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制度的新探索,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主动作为,共同将试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取得实效。二要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规范化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共同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要不断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练就过硬监督本领。要健全制度机制及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要学习借鉴第一批试点院的成功经验,与行政机关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抚顺经验”,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