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11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关仁宗向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高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关仁宗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市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宪法和法律监督赋予的职责,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了贡献。但通过巡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差距;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差距;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持续发力不够;持续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韧劲不足等。
关仁宗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走深做实,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关仁宗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一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各方责任,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要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推动问题解决,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严的基调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三是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党性、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五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整改高效有序。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高凯代表市检察院党组郑重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全面认领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决不推诿、决不回避、决不敷衍。市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一定反躬自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带头整改、积极推动整改、坚决完成整改。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市检察院坚决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三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要紧扣节点、倒排工期,拿出实招硬招,确保各项问题按时序、无死角、高质量整改到位。市检察院将抓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对照巡察“问题清单”,逐条研究剖析,细化分解成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重点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补齐制度短板。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抚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成效。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治、张晓光,兼职副组长、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冉,及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市管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和四级高级检察官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11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关仁宗向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高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关仁宗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市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宪法和法律监督赋予的职责,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了贡献。但通过巡察,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差距;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差距;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持续发力不够;持续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韧劲不足等。
关仁宗组长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走深做实,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关仁宗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一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各方责任,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要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推动问题解决,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严的基调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三是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党性、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五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整改高效有序。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高凯代表市检察院党组郑重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全面认领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决不推诿、决不回避、决不敷衍。市检察院党组和党组成员一定反躬自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带头整改、积极推动整改、坚决完成整改。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市检察院坚决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三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要紧扣节点、倒排工期,拿出实招硬招,确保各项问题按时序、无死角、高质量整改到位。市检察院将抓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对照巡察“问题清单”,逐条研究剖析,细化分解成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重点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补齐制度短板。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抚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成效。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治、张晓光,兼职副组长、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冉,及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市管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和四级高级检察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