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运行和良好秩序,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14至15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宁带领检察人员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监督,增强了监管场所维稳的能力,同时还提升了驻监检察监督实效,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工作达到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为营造安定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春节将至,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运行和良好秩序,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14至15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宁带领检察人员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监督,增强了监管场所维稳的能力,同时还提升了驻监检察监督实效,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工作达到高标准、高质量要求,为营造安定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