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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校“双向奔赴”!共绘法治“同心圆”
    时间:2025-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理论研究深度融合,提高法学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法律人才执业能力。7月8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与辽宁大学法学院举行检校共建合作签约仪式,为“检校合作育人实践基地”揭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郑明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思韧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副院长李岩等参加签约仪式并座谈。

    座谈会上,郑明玮副检察长对曹玲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辽宁大学法学院,是我省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阵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抚顺市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实践的沃土,有着丰富的案例资源和实务经验,将为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鲜活素材和坚实支撑。开展检校合作,不仅是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更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推动法治进步的有效方式。双方将在党建共建、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畅通“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高校教师进检察”的双向通道,促进检察官理论素养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双提升”,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检察故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展示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和检校合作服务效能。

    曹玲书记表示,辽宁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检校合作育人实践基地的建立,不仅标志着我们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领域的深度合作迈入崭新阶段,也是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与创新。希望以此次合作共建为载体,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将基地打造成为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融合、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共享、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共同创建检校合作的辽宁品牌,为辽宁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力量,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展现更大作为。


    本次合作签约标志着抚顺检察机关检校合作迈入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双方将增进优势互补,强化双向赋能,为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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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校“双向奔赴”!共绘法治“同心圆”

      2025-07-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理论研究深度融合,提高法学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法律人才执业能力。7月8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与辽宁大学法学院举行检校共建合作签约仪式,为“检校合作育人实践基地”揭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郑明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思韧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副院长李岩等参加签约仪式并座谈。

    座谈会上,郑明玮副检察长对曹玲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辽宁大学法学院,是我省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阵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抚顺市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实践的沃土,有着丰富的案例资源和实务经验,将为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鲜活素材和坚实支撑。开展检校合作,不仅是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更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推动法治进步的有效方式。双方将在党建共建、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畅通“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高校教师进检察”的双向通道,促进检察官理论素养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双提升”,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检察故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展示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和检校合作服务效能。

    曹玲书记表示,辽宁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检校合作育人实践基地的建立,不仅标志着我们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领域的深度合作迈入崭新阶段,也是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与创新。希望以此次合作共建为载体,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将基地打造成为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融合、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共享、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共同创建检校合作的辽宁品牌,为辽宁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力量,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展现更大作为。


    本次合作签约标志着抚顺检察机关检校合作迈入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双方将增进优势互补,强化双向赋能,为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