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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徐志飞 2016年1月13日)
    时间:2017-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志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法治抚顺建设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抚顺建设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审查批捕、起诉标准,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0人,提起公诉1870人。提高维护公共安全意识,批准逮捕交通肇事、非法买卖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196人。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嫌疑人512人,提起公诉549人。加强捕诉衔接、介入侦查工作,从严打击重大涉毒团伙犯罪,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27人,提起公诉 123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64人,提起公诉107人,办理了销售假冒茅台小豹子酒注册商标的白酒案以及生产销售假汽油等危害民生民利案件加大力度打击利用“伪基站”向手机用户发送广告短信牟利、通过手机微信跨省组织卖淫、贩卖枪支等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和处理控告申诉、举报715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取得良好的息诉息访效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捕44人、不起诉72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28人,收监执行16人。坚持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批捕、起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法治宣传,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发表宣传稿件187篇,举办法律知识宣传日、平安建设随手拍、检民联手预防腐败,平安共建和谐抚顺”大型预防宣传等活动

    (二)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严惩重大有影响职务犯罪。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其中,大案71人,要案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5.3亿元。集中优势兵力查办最高检、省纪委和上级院交办的领导干部贪腐大案,先后查办了原阜新矿业集团董事长刘福祥、原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魏俊星、原铁岭市长林强、原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梁冰、原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功德等5个专案,是历史上查办专案最多的一年。这些专案犯罪嫌疑人级别高(正副厅级4人),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2亿余元,案情复杂,调查取证工作难。两级院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抽调数十名干警持续数月奔赴各地调查取证,查清有关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突出打击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查办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违规办理参保退休手续、贪污家电下乡国家补偿款等犯罪17人。集中开展查办涉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危害税收征管的突出问题,查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7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多次主动行贿、行贿数额巨大、“围猎”干部的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20人。积极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先后对3件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全面介入调查。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市院对各类线索统一管理、全面评估、重点督办,提高线索利用率,强化线索保密工作。筑牢证据观念,加强侦查取证工作,加大电子证据提取检验等刑事侦查技术的应用,对全案证据实行专人同步审查。认真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撤销案件、逮捕、拟不起诉等报上级院审批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提请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自侦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工作,监所检察部门对13职务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依法检察。落实办案安全预案制度和办案安全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安全防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在受案时同步登记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建立自侦、案管、计财三部门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案件涉案财物处于监管之下。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我市重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跟踪监督,加强与有关单位的预防共建,开展专项预防14项。注重行政行为的职务犯罪预防,与71个行政单位签订廉政协议、建立预防联席会议和预防监督员制度,举办预防讲座,促进依法廉洁行政。开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专题预防活动,坚持廉洁强企的预防思路,深入多家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或开展家属助廉活动60余次,播放专题教育片,发送《抚顺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教育读本,开展预防知识竞赛,使党员干部实现“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的思想转变。向政府小额采购等领域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服务范围,在微信平台开通预约查询服务功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2次。深入案件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各类预防报告29份,剖析典型案件27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 22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通报22份。

    (三)着力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法治抚顺建设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严把证据关口,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人、撤案5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8件21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捕128人,不起诉1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已纠正15件。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问题,提出刑事抗诉17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有关单位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开展日常监督,切实防止产生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提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并被采纳9件,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秩序。参加监狱减刑相关工作会议36次,对全部拟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事前和同步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8件,提请省院抗诉10件,省院支持抗诉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44件。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跟踪问效专项活动,梳理分析近五年办理的监督案件,对监督意见不被采纳的案件找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息诉服判工作,加强重点案件风险评估,积极释法说理,引导化解纠纷

    (四)着力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问题解决,做到从严从实标本兼治。

    深化思想认识,严格细致查摆问题。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到突出重要位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推进。结合党组织专题活动和业务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切实增强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与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结合起来,对2013年以来所办理案件逐案进行自查和互查,成立专门工作组检查自侦案件卷宗、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对9类144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开展了扣押冻结款物工作专项检查、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以及“纠正弄虚作假,规范考评行为”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检察工作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持开门查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深入到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乡镇和社区走访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和建议410,走进38家律师事务所向370名律师征求意见和建议150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就有关工作接受询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监督评议案件11件,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以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两级院案件管理、自侦办案、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发布检察机关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

    坚持立改立行,确保整改落实完善。市院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统一汇总梳理,共查找出五大方面50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整改。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13项工作制度,对原有部分制度规范进行修改补充,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执法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学习执行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增强履职责任意识,明确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有错必查,违法必究。对查找出问题的案件和工作,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严肃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作出履职保证。对省院挂牌督办的四起重点案件作出评查结论,经市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上报省院处理。两级院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干警分别撰写了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解决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五)着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促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五个过硬”标准,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做专题辅导讲授,组织正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全面剖析“不严不实”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积极抓好“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以及检察官向宪法宣誓活动。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观念。强化监督执纪,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务督察专项行动,认真抓好检查落实,切实减少纪律盲区和管理漏洞,进一步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促进检察干警转变作风、务实清廉、规范司法。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调整、管理和考核,提升基层班子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开通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选送167名干警参加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执行监督业务竞赛等活动20余次,9人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

    (六)着力开展帮扶工作,促进扶贫开发建设

    市院选派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清原县土口子乡门脸村。逐户走访调研,充分掌握村情民意,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200万元,购置办公用品,改造村部、活动室、卫生室300平方米,修建锅炉房1间、巷道3400米、护村河堤2处、防渗渠4公里,新打深水井1口,新建垃圾投放点10个。大力培育富民产业,邀请农业专家赴村调研论证,重点培育柞蚕、食用菌等2个优势主导产业,协调资金近10万元,扩建食用菌基地大棚20个。引进石材厂、绿色大棚、生态农业等3个发展项目,并成立了清原南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引进资金1000万元,预计投产后可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年创税收120万元。开展一对一帮扶,发动市院党员干部与该村144户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因户制宜开展帮扶。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案件5起,提供法律咨询6次。开展健康惠民和教育帮扶,邀请市级医院10位专家护士为村民举办健康讲座和免费诊疗服务,全村近300名村民受益。携手“抚顺雷锋文化传承中心”开展捐资助学,捐助在校生4人,协调有关部门为乡中学捐助课桌椅100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谏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真诚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队伍青年干警多、工作经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少数检察干警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防范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仍需深入继续;三是对新增加的法律监督职责的理解和执行不够,法律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全面推动抚顺转型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准确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坚持打击治理并重,倾力维护平安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是深入推进反腐斗争,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妨害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严惩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强化预防工作措施,推动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遏制腐败增量。

    四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切实防止、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着力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十项禁令”,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坚持一体化办案机制,把加强法律监督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增强司法能力。继续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敬业。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从严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侦查取证、庭审指控和诉讼监督等能力。

    各位代表,新常态孕育新机遇,新机遇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规范司法,严以用权,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徐志飞 2016年1月13日)

      2025-05-15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志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平安法治抚顺建设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抚顺建设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审查批捕、起诉标准,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0人,提起公诉1870人。提高维护公共安全意识,批准逮捕交通肇事、非法买卖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196人。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嫌疑人512人,提起公诉549人。加强捕诉衔接、介入侦查工作,从严打击重大涉毒团伙犯罪,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27人,提起公诉 123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64人,提起公诉107人,办理了销售假冒茅台小豹子酒注册商标的白酒案以及生产销售假汽油等危害民生民利案件加大力度打击利用“伪基站”向手机用户发送广告短信牟利、通过手机微信跨省组织卖淫、贩卖枪支等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和处理控告申诉、举报715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取得良好的息诉息访效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捕44人、不起诉72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28人,收监执行16人。坚持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批捕、起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法治宣传,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发表宣传稿件187篇,举办法律知识宣传日、平安建设随手拍、检民联手预防腐败,平安共建和谐抚顺”大型预防宣传等活动

    (二)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严惩重大有影响职务犯罪。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其中,大案71人,要案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5.3亿元。集中优势兵力查办最高检、省纪委和上级院交办的领导干部贪腐大案,先后查办了原阜新矿业集团董事长刘福祥、原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魏俊星、原铁岭市长林强、原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梁冰、原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功德等5个专案,是历史上查办专案最多的一年。这些专案犯罪嫌疑人级别高(正副厅级4人),个人涉案金额最高达2亿余元,案情复杂,调查取证工作难。两级院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抽调数十名干警持续数月奔赴各地调查取证,查清有关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突出打击基层党员干部苍蝇式腐败,查办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违规办理参保退休手续、贪污家电下乡国家补偿款等犯罪17人。集中开展查办涉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危害税收征管的突出问题,查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7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多次主动行贿、行贿数额巨大、“围猎”干部的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20人。积极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先后对3件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全面介入调查。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市院对各类线索统一管理、全面评估、重点督办,提高线索利用率,强化线索保密工作。筑牢证据观念,加强侦查取证工作,加大电子证据提取检验等刑事侦查技术的应用,对全案证据实行专人同步审查。认真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撤销案件、逮捕、拟不起诉等报上级院审批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提请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自侦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工作,监所检察部门对13职务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依法检察。落实办案安全预案制度和办案安全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和办案安全防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在受案时同步登记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建立自侦、案管、计财三部门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案件涉案财物处于监管之下。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我市重大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跟踪监督,加强与有关单位的预防共建,开展专项预防14项。注重行政行为的职务犯罪预防,与71个行政单位签订廉政协议、建立预防联席会议和预防监督员制度,举办预防讲座,促进依法廉洁行政。开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专题预防活动,坚持廉洁强企的预防思路,深入多家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或开展家属助廉活动60余次,播放专题教育片,发送《抚顺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教育读本,开展预防知识竞赛,使党员干部实现“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的思想转变。向政府小额采购等领域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服务范围,在微信平台开通预约查询服务功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2次。深入案件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各类预防报告29份,剖析典型案件27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 22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通报22份。

    (三)着力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法治抚顺建设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严把证据关口,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人、撤案5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8件21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捕128人,不起诉1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已纠正15件。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问题,提出刑事抗诉17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有关单位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开展日常监督,切实防止产生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提出释放、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并被采纳9件,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秩序。参加监狱减刑相关工作会议36次,对全部拟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事前和同步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8件,提请省院抗诉10件,省院支持抗诉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44件。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跟踪问效专项活动,梳理分析近五年办理的监督案件,对监督意见不被采纳的案件找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息诉服判工作,加强重点案件风险评估,积极释法说理,引导化解纠纷

    (四)着力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问题解决,做到从严从实标本兼治。

    深化思想认识,严格细致查摆问题。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到突出重要位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推进。结合党组织专题活动和业务培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切实增强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与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结合起来,对2013年以来所办理案件逐案进行自查和互查,成立专门工作组检查自侦案件卷宗、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对9类144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开展了扣押冻结款物工作专项检查、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以及“纠正弄虚作假,规范考评行为”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检察工作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持开门查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深入到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乡镇和社区走访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和建议410,走进38家律师事务所向370名律师征求意见和建议150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就有关工作接受询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监督评议案件11件,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以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两级院案件管理、自侦办案、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发布检察机关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积极推进检务公开。

    坚持立改立行,确保整改落实完善。市院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统一汇总梳理,共查找出五大方面50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整改。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13项工作制度,对原有部分制度规范进行修改补充,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执法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学习执行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增强履职责任意识,明确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有错必查,违法必究。对查找出问题的案件和工作,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严肃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作出履职保证。对省院挂牌督办的四起重点案件作出评查结论,经市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上报省院处理。两级院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干警分别撰写了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解决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五)着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促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五个过硬”标准,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做专题辅导讲授,组织正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三个专题学习研讨,全面剖析“不严不实”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积极抓好“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以及检察官向宪法宣誓活动。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观念。强化监督执纪,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务督察专项行动,认真抓好检查落实,切实减少纪律盲区和管理漏洞,进一步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促进检察干警转变作风、务实清廉、规范司法。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调整、管理和考核,提升基层班子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开通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选送167名干警参加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执行监督业务竞赛等活动20余次,9人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

    (六)着力开展帮扶工作,促进扶贫开发建设

    市院选派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清原县土口子乡门脸村。逐户走访调研,充分掌握村情民意,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200万元,购置办公用品,改造村部、活动室、卫生室300平方米,修建锅炉房1间、巷道3400米、护村河堤2处、防渗渠4公里,新打深水井1口,新建垃圾投放点10个。大力培育富民产业,邀请农业专家赴村调研论证,重点培育柞蚕、食用菌等2个优势主导产业,协调资金近10万元,扩建食用菌基地大棚20个。引进石材厂、绿色大棚、生态农业等3个发展项目,并成立了清原南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引进资金1000万元,预计投产后可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年创税收120万元。开展一对一帮扶,发动市院党员干部与该村144户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因户制宜开展帮扶。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案件5起,提供法律咨询6次。开展健康惠民和教育帮扶,邀请市级医院10位专家护士为村民举办健康讲座和免费诊疗服务,全村近300名村民受益。携手“抚顺雷锋文化传承中心”开展捐资助学,捐助在校生4人,协调有关部门为乡中学捐助课桌椅100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谏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真诚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队伍青年干警多、工作经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少数检察干警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防范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仍需深入继续;三是对新增加的法律监督职责的理解和执行不够,法律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全面推动抚顺转型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准确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坚持打击治理并重,倾力维护平安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是深入推进反腐斗争,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妨害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严惩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强化预防工作措施,推动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遏制腐败增量。

    四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切实防止、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着力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十项禁令”,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坚持一体化办案机制,把加强法律监督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

    五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增强司法能力。继续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敬业。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从严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侦查取证、庭审指控和诉讼监督等能力。

    各位代表,新常态孕育新机遇,新机遇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规范司法,严以用权,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