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检察工作报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徐志飞 2014年1月8日)
    时间:2017-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8日在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志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的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推进平安抚顺建设为己任,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1333人,提起公诉2544人。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办案指导,对利用“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批准逮15人,提起公诉14人。突出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公安部督办的030涉毒专案”等一批重大团伙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84人,提起公诉298人。着力打击危害民生犯罪,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44,提起公诉153人。

    结合执法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纠纷、亲属同事矛盾引发的犯罪区别对待,主动做好和解工作,收到了双方满意、社会满意、无重新犯罪、无涉法上访的良好效果。实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对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疏导稳控和风险防范。积极创建文明接待室,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481件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审查,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了“两会”、“十二运”期间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拓宽工作思路,多途径促进社会管理的完善针对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毒品犯罪、毁林犯罪的上升趋势,提出了打击和预防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举措,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组织检察官法律宣讲团、指派法制副校长,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认真核查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3人,其中,大案71人,要案11人。一是攻坚克难,重拳出击,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历经9个月,赶赴多个省市,查办了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的原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某(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0余万元案件、原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杨某(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100余万元案件。二是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依法查办了涉农惠民领域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新农合医疗补贴款等职务犯罪25人。三是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管理秩序,不遗余力查处行贿犯罪。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贷款审批等领域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行贿、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30人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行贿犯罪。

    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51,其中,重特大案件27人,要案2人。一是努力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实现侦查水平再提升。强化侦查理念,修订办案流程,建立类案侦查模式,重点解决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难题。进一步加强侦查机构和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两级院全部组建反渎职侵权局,市院增设1个侦查处,增强了侦查力量。实行市院统一指挥,合理调配侦查资源,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跨区域窝案、串案参办、协办等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扩大了办案成果。三是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征地拆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征地补偿款损失800余万元犯罪窝案11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渎职犯罪3人、耕地及林地管护人员渎职犯罪14人、民事裁判执行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12人。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源头预防。通过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深入分析腐败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围绕城乡建设重点,抚顺地方大学整合搬迁等42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覆盖范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6次。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项预防活动,制作了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彩色宣传挂图3000余套,发放到全市47个乡镇614个建制村。设立东洲区检察院、望花区检察院两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均收到了积极的预防效果。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监督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严格执法,维护了司法公正。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两级院严格监督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立案97件,不批捕170人,不起诉186人,追捕113人,追诉71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人,督促侦查机关快立、快侦。重点审查“在逃”、“另案处理”案件,防止久拖不结、以罚代刑问题发生。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强制措41人。坚持完善审判监督专门办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对错误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专项活动,监督落实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关注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使老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依法告知在押人员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时办理在押人员申诉;开展看守所食品安全防范检查,提出预防疫病的建议监督纠正呈报减刑不当案件100件,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建议收监4人。2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监管人员进行了查处并追究了刑事责任。

    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应对民诉法修改后民事申诉案件增加的新形势,完善公开审查、抗诉书说理、不抗诉案件答疑制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充分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全面审查。正确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对民事申诉案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院抗诉10件。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两级院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开展征文、社会调查、新招录干警入职宣誓以及多种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广大干警充实正能量。

    突出领导班子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对市院班子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强化监督管理,对我市4个区院的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任职交流。市院班子成员提前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充分准备,深入开展自查剖析,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观念,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十条禁令”等纪律,制定实施细则,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财务审批,细化机关管理,改进了工作作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强化检务督察,对扣押冻结款物及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

    强化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以学历教育、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环节,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学习培训,促进干警实战能力的提升。完成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提讯等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进程。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在全地区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和流程监控,评查重点案件103件,提出并纠正问题4193个。

    积极开展救灾帮扶工作。把解决“8.16”受灾群众民生问题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有利契机,用真情、办实事。为对口帮扶受灾严重的清原县红透山镇北杂木村,市院干警捐款近10万元,捐赠各类救灾物资达37万元,第一时间送往灾区。筹集20余万元的锅炉、柴油,以解决恢复重建的燃眉之急。先后组织28台大型机械设备,清淤30万立方米、疏通河道8公里、恢复农田100多亩、平整房屋地基并帮助建房27户,铺设自来水管线3千米,提供红砖30万块、水泥100吨,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部分干警起早贪晚奋战在救灾一线,中层以上干部深入200余户村民家中调查灾情,与受灾群众结对帮扶。扶危济困使检察干警经受了深刻的党性锻炼,真心奉献使检民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清原县委、县政府以及北杂木村群众先后送来7封感谢信和6面锦旗。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14篇文章,专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救灾帮扶的事迹。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坚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在市人大视察组对公诉工作视察调研中,两级院分别向市人大视察组汇报了公诉工作情况,并通过2个基层院的公诉观摩庭,重点汇报了出庭支持公诉、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三年来全市公诉工作,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汇报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并积极协助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41人担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组织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了省院培训班,对12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开展“阳光检察”活动,开通检察政务微博,即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开展检察长与网友互动交流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观了解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的总目标,同心协力,真抓实干,不仅在建设幸福美丽抚顺中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而且迈入了全面创先争优的新阶段。在全省检察系统的年度综合考评中,市院继续保持了省级先进院的荣誉称号。市院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廉政建设总体评价满意率继续保持100%市院还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奖”、“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清原县院反渎局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市院公诉处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17名检察干警受到省委和上级院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方式方法相对单一;二是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抚顺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保证,为全面推进抚顺经济社会建设的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创新和城市转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以商贸流通、旅游、房地产领域为重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二是积极推进平安抚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切实维护政治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抚顺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

    四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倡树清廉党风政风。严肃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保障“三大幸福共享工程”惠及于民。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五是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梦想激发能量,实干开创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抚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徐志飞 2014年1月8日)

      2025-05-15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8日在抚顺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志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的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推进平安抚顺建设为己任,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1333人,提起公诉2544人。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办案指导,对利用“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批准逮15人,提起公诉14人。突出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公安部督办的030涉毒专案”等一批重大团伙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84人,提起公诉298人。着力打击危害民生犯罪,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44,提起公诉153人。

    结合执法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纠纷、亲属同事矛盾引发的犯罪区别对待,主动做好和解工作,收到了双方满意、社会满意、无重新犯罪、无涉法上访的良好效果。实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对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疏导稳控和风险防范。积极创建文明接待室,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481件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审查,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了“两会”、“十二运”期间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拓宽工作思路,多途径促进社会管理的完善针对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毒品犯罪、毁林犯罪的上升趋势,提出了打击和预防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举措,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组织检察官法律宣讲团、指派法制副校长,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认真核查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3人,其中,大案71人,要案11人。一是攻坚克难,重拳出击,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历经9个月,赶赴多个省市,查办了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的原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某(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000余万元案件、原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杨某(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100余万元案件。二是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依法查办了涉农惠民领域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新农合医疗补贴款等职务犯罪25人。三是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管理秩序,不遗余力查处行贿犯罪。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贷款审批等领域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行贿、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30人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行贿犯罪。

    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51,其中,重特大案件27人,要案2人。一是努力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实现侦查水平再提升。强化侦查理念,修订办案流程,建立类案侦查模式,重点解决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难题。进一步加强侦查机构和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两级院全部组建反渎职侵权局,市院增设1个侦查处,增强了侦查力量。实行市院统一指挥,合理调配侦查资源,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跨区域窝案、串案参办、协办等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扩大了办案成果。三是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征地拆迁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征地补偿款损失800余万元犯罪窝案11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渎职犯罪3人、耕地及林地管护人员渎职犯罪14人、民事裁判执行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12人。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源头预防。通过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深入分析腐败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围绕城乡建设重点,抚顺地方大学整合搬迁等42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覆盖范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6次。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项预防活动,制作了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彩色宣传挂图3000余套,发放到全市47个乡镇614个建制村。设立东洲区检察院、望花区检察院两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均收到了积极的预防效果。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监督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严格执法,维护了司法公正。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两级院严格监督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立案97件,不批捕170人,不起诉186人,追捕113人,追诉71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人,督促侦查机关快立、快侦。重点审查“在逃”、“另案处理”案件,防止久拖不结、以罚代刑问题发生。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强制措41人。坚持完善审判监督专门办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对错误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专项活动,监督落实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关注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使老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依法告知在押人员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时办理在押人员申诉;开展看守所食品安全防范检查,提出预防疫病的建议监督纠正呈报减刑不当案件100件,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建议收监4人。2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监管人员进行了查处并追究了刑事责任。

    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应对民诉法修改后民事申诉案件增加的新形势,完善公开审查、抗诉书说理、不抗诉案件答疑制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充分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全面审查。正确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对民事申诉案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院抗诉10件。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两级院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开展征文、社会调查、新招录干警入职宣誓以及多种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广大干警充实正能量。

    突出领导班子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对市院班子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强化监督管理,对我市4个区院的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任职交流。市院班子成员提前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充分准备,深入开展自查剖析,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观念,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十条禁令”等纪律,制定实施细则,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财务审批,细化机关管理,改进了工作作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强化检务督察,对扣押冻结款物及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

    强化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以学历教育、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环节,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学习培训,促进干警实战能力的提升。完成侦查指挥中心、远程提讯等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进程。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在全地区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和流程监控,评查重点案件103件,提出并纠正问题4193个。

    积极开展救灾帮扶工作。把解决“8.16”受灾群众民生问题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有利契机,用真情、办实事。为对口帮扶受灾严重的清原县红透山镇北杂木村,市院干警捐款近10万元,捐赠各类救灾物资达37万元,第一时间送往灾区。筹集20余万元的锅炉、柴油,以解决恢复重建的燃眉之急。先后组织28台大型机械设备,清淤30万立方米、疏通河道8公里、恢复农田100多亩、平整房屋地基并帮助建房27户,铺设自来水管线3千米,提供红砖30万块、水泥100吨,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部分干警起早贪晚奋战在救灾一线,中层以上干部深入200余户村民家中调查灾情,与受灾群众结对帮扶。扶危济困使检察干警经受了深刻的党性锻炼,真心奉献使检民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清原县委、县政府以及北杂木村群众先后送来7封感谢信和6面锦旗。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14篇文章,专题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救灾帮扶的事迹。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坚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在市人大视察组对公诉工作视察调研中,两级院分别向市人大视察组汇报了公诉工作情况,并通过2个基层院的公诉观摩庭,重点汇报了出庭支持公诉、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三年来全市公诉工作,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汇报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并积极协助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41人担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组织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了省院培训班,对12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开展“阳光检察”活动,开通检察政务微博,即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开展检察长与网友互动交流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观了解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的总目标,同心协力,真抓实干,不仅在建设幸福美丽抚顺中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而且迈入了全面创先争优的新阶段。在全省检察系统的年度综合考评中,市院继续保持了省级先进院的荣誉称号。市院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廉政建设总体评价满意率继续保持100%市院还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奖”、“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清原县院反渎局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市院公诉处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17名检察干警受到省委和上级院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方式方法相对单一;二是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抚顺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保证,为全面推进抚顺经济社会建设的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创新和城市转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以商贸流通、旅游、房地产领域为重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二是积极推进平安抚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斗争,切实维护政治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抚顺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

    四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倡树清廉党风政风。严肃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保障“三大幸福共享工程”惠及于民。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五是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梦想激发能量,实干开创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