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方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以来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抚顺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五年,也是抚顺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抚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建设过硬队伍,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主动作为,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助力全市改革发展和转型振兴。一是服务抚顺“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保障科技创新、服务健康中国等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抚顺转型振兴发展服务的措施》,找准保障、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二是着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针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新特点,加大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40人,提起公诉827人。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批准逮捕153人,提起公诉158人。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233人,提起公诉778人。着力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和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8人。三是积极服务企业经营。准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效、度,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坚持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防止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管理缺位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四是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清原县土口子乡门脸村,采取结对帮扶、因户施策、产业扶贫等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帮扶工作优秀单位。
(二)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我们忠诚履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平安抚顺建设。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72人,提起公诉10980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从快批准逮捕78人,提起公诉87人。认真落实整治政治生态环境的部署,依法严格审查办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得到省委的充分肯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91人,提起公诉470人。建立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制度,批准逮捕2215人,提起公诉3006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562人,提起公诉666人。二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枪涉爆犯罪等专项活动,促进对社会治安环境的整治。先后3次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9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专门办理制度,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矿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三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53人、不起诉419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优化信访窗口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活动,落实联合接访、包案下访等措施,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等制度。依法处理来信来访、举报3483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3件。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我们“打虎拍蝇”,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为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做出贡献。
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4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84人,渎职犯罪157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大案92人,重特大渎职犯罪80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6人,其中厅局级9人。一是勇于担当,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统筹调动全市办案力量,集中攻坚最高检、省检察院、省市纪委交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大案19人,追缴赃款5亿余元。二是牢记执法为民宗旨,着力铲除百姓身边的蝇贪蚁腐,查办我市扶贫惠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103人,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渎职犯罪35人。三是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查办行贿犯罪102人、单位行贿犯罪56人,通过网上通缉、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22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92项,完成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41份,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供预防对策建议。加强个案剖析,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48件。对全市45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举办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397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154次。
(四)大力推进诉讼监督,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突出重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下大气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1件、撤案63件,纠正漏捕253人、漏诉18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583人、不起诉509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59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10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593件,纠正不当呈报182件。对监管活动、刑罚交付执行等环节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9件,清理久押不决在押人员2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3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实施监督,依法做好特赦部分罪犯法律监督工作,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人员81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13件,提请抗诉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全部被采纳。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多措并举拓宽案源渠道,提高监督针对性。对裁判正确的700余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五)着力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提高检察监督质量和效率
我们狠抓落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检察改革各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首批遴选240名员额检察官,对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办案组织设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案件承办确定办法、检察官权力清单等8个制度规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晰权责、加强监督,形成“清单授权、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司法办案新模式。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在全省率先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审查行政执法案件341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落实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健全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主动走访政府部门,排查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8件,实现公益诉讼良好开局。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机构、职能和人员有序转隶。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强化认识,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根据每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安排,先后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反贪污贿赂、审判监督以及司法改革工作,向市人大视察组报告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坚持向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工作会议、专题座谈,主动接受监督,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监督的10件案件和提出的105条意见、议案,积极办理并及时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71件,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1次,切实加强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建设过硬队伍
我们从严治党,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用力抓好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建设,抓好“两微一端”等网络阵地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组巡视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严肃整改巡视和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6人。
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活动,评查重点案件1009件,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通报并逐一整改,不断完善规范检察权力的工作制度。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各类培训班573人次,举办多种岗位练兵活动,28名干警在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230名干警立功受奖,24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或优秀案件。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院检察长,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开展巡察。提高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善。市院率先进入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行列,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位居全省前列,信息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必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必须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必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履职能力建设贯彻始终。五是必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讲究方式方法,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六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行使。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仍然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二是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理念、能力与新形势下履职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三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尚未全面落实,新的办案模式和制度运行还需磨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司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落实从严治党,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奋勇争前列的昂扬姿态,为抚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坚持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
二要更加主动服务振兴发展。按照市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持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紧紧围绕“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在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招商引资、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中,把握新规律,拿出新措施,展现新作为。
三要更加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刻认识所面临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稳定发展、人民安康提供坚实的政治环境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要更加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惩治就业、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领域的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要更加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面有效监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六要更加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一体推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开展分类培训和轮岗交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抚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方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以来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抚顺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五年,也是抚顺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抚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建设过硬队伍,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主动作为,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助力全市改革发展和转型振兴。一是服务抚顺“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省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保障科技创新、服务健康中国等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抚顺转型振兴发展服务的措施》,找准保障、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二是着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针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新特点,加大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40人,提起公诉827人。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批准逮捕153人,提起公诉158人。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233人,提起公诉778人。着力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和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8人。三是积极服务企业经营。准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效、度,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坚持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防止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管理缺位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四是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清原县土口子乡门脸村,采取结对帮扶、因户施策、产业扶贫等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帮扶工作优秀单位。
(二)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我们忠诚履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平安抚顺建设。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72人,提起公诉10980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从快批准逮捕78人,提起公诉87人。认真落实整治政治生态环境的部署,依法严格审查办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得到省委的充分肯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491人,提起公诉470人。建立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制度,批准逮捕2215人,提起公诉3006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562人,提起公诉666人。二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枪涉爆犯罪等专项活动,促进对社会治安环境的整治。先后3次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9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专门办理制度,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矿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三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53人、不起诉419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优化信访窗口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活动,落实联合接访、包案下访等措施,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等制度。依法处理来信来访、举报3483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3件。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我们“打虎拍蝇”,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为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做出贡献。
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4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84人,渎职犯罪157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大案92人,重特大渎职犯罪80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6人,其中厅局级9人。一是勇于担当,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统筹调动全市办案力量,集中攻坚最高检、省检察院、省市纪委交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大案19人,追缴赃款5亿余元。二是牢记执法为民宗旨,着力铲除百姓身边的蝇贪蚁腐,查办我市扶贫惠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103人,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渎职犯罪35人。三是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查办行贿犯罪102人、单位行贿犯罪56人,通过网上通缉、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在逃犯罪嫌疑人22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92项,完成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41份,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供预防对策建议。加强个案剖析,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48件。对全市45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举办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397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154次。
(四)大力推进诉讼监督,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突出重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下大气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1件、撤案63件,纠正漏捕253人、漏诉18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583人、不起诉509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59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10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593件,纠正不当呈报182件。对监管活动、刑罚交付执行等环节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9件,清理久押不决在押人员2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3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实施监督,依法做好特赦部分罪犯法律监督工作,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人员81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13件,提请抗诉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全部被采纳。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多措并举拓宽案源渠道,提高监督针对性。对裁判正确的700余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五)着力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提高检察监督质量和效率
我们狠抓落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检察改革各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首批遴选240名员额检察官,对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办案组织设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案件承办确定办法、检察官权力清单等8个制度规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晰权责、加强监督,形成“清单授权、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司法办案新模式。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在全省率先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审查行政执法案件341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落实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健全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主动走访政府部门,排查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8件,实现公益诉讼良好开局。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机构、职能和人员有序转隶。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强化认识,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根据每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安排,先后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反贪污贿赂、审判监督以及司法改革工作,向市人大视察组报告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坚持向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工作会议、专题座谈,主动接受监督,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监督的10件案件和提出的105条意见、议案,积极办理并及时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71件,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1次,切实加强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建设过硬队伍
我们从严治党,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用力抓好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建设,抓好“两微一端”等网络阵地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组巡视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严肃整改巡视和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禁令。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6人。
落实司法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活动,评查重点案件1009件,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通报并逐一整改,不断完善规范检察权力的工作制度。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各类培训班573人次,举办多种岗位练兵活动,28名干警在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230名干警立功受奖,24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或优秀案件。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院检察长,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开展巡察。提高经费保障,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善。市院率先进入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行列,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位居全省前列,信息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必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必须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必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履职能力建设贯彻始终。五是必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讲究方式方法,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六是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行使。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仍然有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二是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理念、能力与新形势下履职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三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尚未全面落实,新的办案模式和制度运行还需磨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司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落实从严治党,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奋勇争前列的昂扬姿态,为抚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坚持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
二要更加主动服务振兴发展。按照市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持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紧紧围绕“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在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招商引资、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发展中,把握新规律,拿出新措施,展现新作为。
三要更加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刻认识所面临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稳定发展、人民安康提供坚实的政治环境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要更加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惩治就业、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领域的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要更加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面有效监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六要更加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一体推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开展分类培训和轮岗交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抚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