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两条主线,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6次。与市委政法委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增强监督协同性,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两级院领导围绕16项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72次,解决问题26个,完善制度措施7项。围绕主题教育开展的“三进”活动全面服务群众的做法被《抚顺日报》刊发。
抓牢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和“三同步”要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优秀官方微博”。加大典型引路力度,市委、省检察院党组作出向潘非琼同志学习的决定。讲好抚顺检察故事,最高检以微博直播的方式向全国推广新宾县检察院保护县域文化遗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通过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建设,全市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42人、起诉20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件34人,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盘锦5·06涉黑专案。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对移交我市办理的涉缅北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28人依法批准逮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起诉涉网络犯罪153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抗和社会对立。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金融安全,办理不良资产清收案件13件,追赃挽损2750余万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成功办理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6·1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工作受到最高检、省市委充分肯定,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七部委联合授予“全国打击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清理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8件。市检察院“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和“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窗口”被授予“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4件。依法支持农民工、“一老一幼”、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诉维权82件,帮助农民工讨薪69万余元。以司法救助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因案致贫的71名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76万元。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坚持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220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送法进学校、社区、企业等113场,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28份,推动从源头上防范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工作实绩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助力依法治市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检察院“抚心解忧”团队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团队”。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全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不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侦查、审判监督。在全市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员额检察官驻所值班制度。创新审判监督方式,研发应用审判监督线索排查数字模型,发现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同比上升100%,监督质效大幅提升。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对我市监狱、看守所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被害人”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专项检察,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7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1件,监督采纳率99%。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市法院共同制发《关于适用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民事再审建议采纳率92%,抗诉改变率100%。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通过依法履职,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1件,采纳率100%。规范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8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立案查办医美行业经营乱象13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法院支持率100%。16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强化检察侦查工作。与监察机关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深化“监检”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反腐合力不断增强。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是去年的1.8倍,其中要案4件,有罪判决率100%。检察侦查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
四、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抚顺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专业强检、基层固检,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学铸魂,推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一体提升。抓实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理论学习,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全面启动“抚顺检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查摆问题、推动整改,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全力投身三年行动,以实际行动砥砺政治品质,诠释绝对忠诚。
以学增智,引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全面增强。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164次,全面带动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全市有10余个集体、101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省五一劳动奖章”、8名同志获评“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2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优秀、指导性案例。
以学正风,实现履职方式、工作作风积极转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两级院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同比上升241%,廉洁办案防线进一步筑牢。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与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雷锋旅共建检察官政治思想教育基地,全面启动“雷锋检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市检察院被授予“2022年度学雷锋示范点”,岗位学雷锋已在抚顺检察蔚然成风。
以学促干,确保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聚焦检察队伍建设、办案质效、信访矛盾化解、品牌打造等重点问题,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百余场,自觉接受公安、法院的制约,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抚顺检察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相互配合与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还不多;检察人员的办案理念和素质能力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抚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以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全力跑好抚顺检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第二棒”。
一要做实为大局服务,积极投身三年行动。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把讲政治融入司法办案,努力在打造惠企安商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深入、求突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做好为人民司法,持之以恒办好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制度,引入人民调解员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救助工作力度,以高质效办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要做到为法治担当,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常态化推进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做好监督办案后半篇文章,围绕金融监管、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协助发案单位整改,实现由个案治理到类案治理的转变。
四要做优基层基础,打造“一院一品”。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推进“一院一品牌、一条线一亮点”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具有抚顺特色的检察品牌。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以数字革命促监督质效提升。坚持强基导向,以“雷锋检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为引领,深化基层检察院争先创优工程,带动新时代基层院建设转型升级。
五要做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潘非琼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指标体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新时代抚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召唤,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不辱使命,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抚顺检察现代化新篇章,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两条主线,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6次。与市委政法委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增强监督协同性,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两级院领导围绕16项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72次,解决问题26个,完善制度措施7项。围绕主题教育开展的“三进”活动全面服务群众的做法被《抚顺日报》刊发。
抓牢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和“三同步”要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优秀官方微博”。加大典型引路力度,市委、省检察院党组作出向潘非琼同志学习的决定。讲好抚顺检察故事,最高检以微博直播的方式向全国推广新宾县检察院保护县域文化遗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通过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建设,全市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42人、起诉20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件34人,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盘锦5·06涉黑专案。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对移交我市办理的涉缅北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28人依法批准逮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起诉涉网络犯罪153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抗和社会对立。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金融安全,办理不良资产清收案件13件,追赃挽损2750余万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成功办理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6·1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工作受到最高检、省市委充分肯定,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七部委联合授予“全国打击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清理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8件。市检察院“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和“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窗口”被授予“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4件。依法支持农民工、“一老一幼”、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诉维权82件,帮助农民工讨薪69万余元。以司法救助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因案致贫的71名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76万元。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坚持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220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送法进学校、社区、企业等113场,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28份,推动从源头上防范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工作实绩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助力依法治市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检察院“抚心解忧”团队被最高检授予“优秀团队”。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全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不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侦查、审判监督。在全市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员额检察官驻所值班制度。创新审判监督方式,研发应用审判监督线索排查数字模型,发现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同比上升100%,监督质效大幅提升。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对我市监狱、看守所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深入开展“民营企业被害人”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专项检察,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7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1件,监督采纳率99%。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市法院共同制发《关于适用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民事再审建议采纳率92%,抗诉改变率100%。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通过依法履职,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1件,采纳率100%。规范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8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立案查办医美行业经营乱象13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法院支持率100%。16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强化检察侦查工作。与监察机关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深化“监检”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反腐合力不断增强。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是去年的1.8倍,其中要案4件,有罪判决率100%。检察侦查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
四、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抚顺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专业强检、基层固检,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学铸魂,推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一体提升。抓实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理论学习,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全面启动“抚顺检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查摆问题、推动整改,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全力投身三年行动,以实际行动砥砺政治品质,诠释绝对忠诚。
以学增智,引领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全面增强。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164次,全面带动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全市有10余个集体、101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省五一劳动奖章”、8名同志获评“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2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优秀、指导性案例。
以学正风,实现履职方式、工作作风积极转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两级院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同比上升241%,廉洁办案防线进一步筑牢。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与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雷锋旅共建检察官政治思想教育基地,全面启动“雷锋检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市检察院被授予“2022年度学雷锋示范点”,岗位学雷锋已在抚顺检察蔚然成风。
以学促干,确保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聚焦检察队伍建设、办案质效、信访矛盾化解、品牌打造等重点问题,集中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百余场,自觉接受公安、法院的制约,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抚顺检察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相互配合与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还不多;检察人员的办案理念和素质能力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抚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以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全力跑好抚顺检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第二棒”。
一要做实为大局服务,积极投身三年行动。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把讲政治融入司法办案,努力在打造惠企安商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求深入、求突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做好为人民司法,持之以恒办好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制度,引入人民调解员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救助工作力度,以高质效办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要做到为法治担当,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常态化推进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做好监督办案后半篇文章,围绕金融监管、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协助发案单位整改,实现由个案治理到类案治理的转变。
四要做优基层基础,打造“一院一品”。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推进“一院一品牌、一条线一亮点”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具有抚顺特色的检察品牌。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以数字革命促监督质效提升。坚持强基导向,以“雷锋检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为引领,深化基层检察院争先创优工程,带动新时代基层院建设转型升级。
五要做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潘非琼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指标体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新时代抚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召唤,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不辱使命,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抚顺检察现代化新篇章,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