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9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高子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
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心任务开展全年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高质效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27人,起诉2924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全省首例涉网络恶势力团伙诈骗案件17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2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犯罪,起诉1209人。
惠企安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2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62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解答企业法律疑问,“零距离”为企业“把脉问诊”。东洲区院在办理侵犯“哥俩好”商标系列案中建立“检护品牌”工作站,形成集线索移送、履职监督、从严打击、综合治理于一体的“检护品牌”工作体系,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强化担当助推规范化社会治理。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与市金融监管分局签署《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提升金融犯罪打击与预防效能。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反诈宣讲等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筑牢反诈防线。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组建专班依法办理“7·17”专案,起诉49人。顺城区院成功办理抚顺地区首例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利用“彩票站”洗钱案,起诉17人,涉案金额高达1665余万元,坚决斩断黑钱漂白链条。
立足职能加强可持续生态保护。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惩治力度,起诉216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在办理最高检交办的“督促整治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过程中,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16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凝聚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合力,推动问题及时整改,为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工作经验被法治网、省政府官网转发。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倾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对全市车用气瓶使用和充装站缺少经营资质等情况进行深入实地走访调研,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将3000余辆燃气汽车、城区10座充装站纳入合法合规经营范畴,有力推动车用气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官网刊发。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1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4件。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大力推进诉前治理,指导基层院探索创设“蓝钥匙检务工作站”,提升涉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有针对性地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措施,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倾心守护“一老一幼”身心健康。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高质效出庭支持公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67次,受众3万余人。全力守护“夕阳红”,针对养老机构内设食堂存在的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会同行政机关磋商并督促养老机构整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充分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68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积极参与欠薪治理,望花区院为47名农民工讨薪302万元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网》刊发。竭力帮扶残疾人维权,成立市检察院“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对残疾人就业、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配合制约。全面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侦查监督平台作用,共促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组建“涉政、涉黑、涉电诈、涉税”等9类刑事犯罪办理团队,切实提升全地区打击类型化、智能化、专门化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两级院履职办理纠正违法、减假暂审查等各类案件1283件,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一刀切”应减不减、该放不放。创新开展的“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巡回检察”取得良好效果,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在全省推广实施。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精准办案。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等监督,规范适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办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过程中,通过充分调查核实,与法院先行会商达成共识,双方合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应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案件线索200余件、办理案件20余件。
行政检察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携手行政、审判机关化解争议62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防止当罚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彰显价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3件,制发检察建议及发布公告504件。围绕案件办理持续深化“检行”协作,会同多家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座谈会9次。建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和高质效案件项目化管理机制,4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高质效案件,2件案例入选全省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在全省交流2次。
四、为队伍赋能,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全力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水平。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竭力淬炼过硬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已成为检察人员日常习惯。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以案为鉴、为戒、示警。制发《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合力提升履职能力。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开展各业务条线干警综合履职能力提升专训班、业务交流、全市公诉人竞赛等活动十余次,在实战实训中强化业务素能,32名同志获市级以上表彰。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深化检察理论研究,1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
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深化检察文化建设,2个检察品牌在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评选中分获第一名和第三名。弘扬检察英模精神,聚焦先进典型做好引领宣传,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共同完成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潘非琼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被评选为“2024年度致敬英雄”,其感人事迹多次在《新闻联播》等媒体播出。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分别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英模、见贤思齐、汲取力量,在助力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忠诚履职,建功立业。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例演说会等活动,不断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转化为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成果,推动抚顺检察工作一路向前。
各位代表,抚顺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抚顺现代化建设的举措还需完善;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路径、方法还需不断探索;检察人员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全面振兴的本领还需增强,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持续深化。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委“争先进位”总要求,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持续打造抚顺检察品牌中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勇创佳绩。
一是坚持加强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讲政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和检察工作的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抚顺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效助力“争先进位”。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工作目标,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在大局中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践行为民宗旨,更加深入保障民生民利。用心用情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每一个案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聚焦民生突出问题,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能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法治力量提升民生质量。
四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履行职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凝聚全面振兴强大精神力量。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步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奋力开创抚顺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保驾护航、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9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高子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
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心任务开展全年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高质效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27人,起诉2924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全省首例涉网络恶势力团伙诈骗案件17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2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犯罪,起诉1209人。
惠企安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2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62家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解答企业法律疑问,“零距离”为企业“把脉问诊”。东洲区院在办理侵犯“哥俩好”商标系列案中建立“检护品牌”工作站,形成集线索移送、履职监督、从严打击、综合治理于一体的“检护品牌”工作体系,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强化担当助推规范化社会治理。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与市金融监管分局签署《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提升金融犯罪打击与预防效能。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反诈宣讲等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筑牢反诈防线。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组建专班依法办理“7·17”专案,起诉49人。顺城区院成功办理抚顺地区首例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利用“彩票站”洗钱案,起诉17人,涉案金额高达1665余万元,坚决斩断黑钱漂白链条。
立足职能加强可持续生态保护。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破坏资源保护类犯罪惩治力度,起诉216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在办理最高检交办的“督促整治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过程中,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16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凝聚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合力,推动问题及时整改,为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工作经验被法治网、省政府官网转发。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倾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对全市车用气瓶使用和充装站缺少经营资质等情况进行深入实地走访调研,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将3000余辆燃气汽车、城区10座充装站纳入合法合规经营范畴,有力推动车用气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官网刊发。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1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4件。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大力推进诉前治理,指导基层院探索创设“蓝钥匙检务工作站”,提升涉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有针对性地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措施,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倾心守护“一老一幼”身心健康。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高质效出庭支持公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67次,受众3万余人。全力守护“夕阳红”,针对养老机构内设食堂存在的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会同行政机关磋商并督促养老机构整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充分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68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积极参与欠薪治理,望花区院为47名农民工讨薪302万元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网》刊发。竭力帮扶残疾人维权,成立市检察院“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对残疾人就业、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注重配合制约。全面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侦查监督平台作用,共促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组建“涉政、涉黑、涉电诈、涉税”等9类刑事犯罪办理团队,切实提升全地区打击类型化、智能化、专门化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两级院履职办理纠正违法、减假暂审查等各类案件1283件,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一刀切”应减不减、该放不放。创新开展的“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巡回检察”取得良好效果,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在全省推广实施。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精准办案。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等监督,规范适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办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过程中,通过充分调查核实,与法院先行会商达成共识,双方合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应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案件线索200余件、办理案件20余件。
行政检察更加注重诉源治理。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携手行政、审判机关化解争议62件,力促案结事了政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防止当罚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彰显价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3件,制发检察建议及发布公告504件。围绕案件办理持续深化“检行”协作,会同多家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座谈会9次。建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特色亮点工作和高质效案件项目化管理机制,4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高质效案件,2件案例入选全省优秀案例。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在全省交流2次。
四、为队伍赋能,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全力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水平。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竭力淬炼过硬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已成为检察人员日常习惯。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以案为鉴、为戒、示警。制发《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合力提升履职能力。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开展各业务条线干警综合履职能力提升专训班、业务交流、全市公诉人竞赛等活动十余次,在实战实训中强化业务素能,32名同志获市级以上表彰。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深化检察理论研究,1名同志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
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深化检察文化建设,2个检察品牌在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评选中分获第一名和第三名。弘扬检察英模精神,聚焦先进典型做好引领宣传,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共同完成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潘非琼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被评选为“2024年度致敬英雄”,其感人事迹多次在《新闻联播》等媒体播出。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分别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英模、见贤思齐、汲取力量,在助力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忠诚履职,建功立业。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例演说会等活动,不断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转化为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成果,推动抚顺检察工作一路向前。
各位代表,抚顺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抚顺现代化建设的举措还需完善;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路径、方法还需不断探索;检察人员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全面振兴的本领还需增强,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持续深化。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市委“争先进位”总要求,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持续打造抚顺检察品牌中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勇创佳绩。
一是坚持加强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讲政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和检察工作的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抚顺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效助力“争先进位”。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工作目标,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在大局中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践行为民宗旨,更加深入保障民生民利。用心用情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每一个案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聚焦民生突出问题,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能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法治力量提升民生质量。
四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履行职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凝聚全面振兴强大精神力量。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步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奋力开创抚顺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打好打赢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保驾护航、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