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子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推进抚顺全面振兴中谋划,在攻坚克难、加压奋进中守住安全底线、筑牢发展基石。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44人,提起公诉1861人。提前介入全省涉及金额最大、受害群众最多的于某某等11人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30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799人。起诉近30年来抚顺地区涉毒数量最大的重大跨省贩毒案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4人。办理全国首例网络平台特大涉税专案。加强“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32件。坚持标本兼治,办理案件时依法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1份并持续跟踪督促落实,帮助涉事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内控机制。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6件。延伸服务触角,开展“关爱企业法律在行动”主题活动,为47家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次,对接企业需求,共商检察护航营商环境对策。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落实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2件,批捕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66人,已提起公诉57人。会同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建立加强联合打击治理涉贪污贿赂洗钱犯罪协作配合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1件案例入选《辽宁检察侦查案例汇编》。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利用互联网非法骗取、收集、出售老年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48人,追赃挽损5400万余元。通过线下讲解真实案例与线上推文、短视频相结合方式,扩大反诈宣传覆盖面,举办宣讲60余场次,直接受众1.5万人次。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等制度。开展案件听证220件次,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积极参与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覆盖入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共治。
二、做实检察为民,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检护民生”,以同理心践行“如我在诉”“群众身边无小案”理念。
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关切。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线,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等犯罪26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150件。守住安全生产法治防线,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5件、公益诉讼安全生产监督案件34件,1件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4人,公益诉讼立案100件,工作做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零容忍”惩治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坚持“惩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精准帮扶未成年人69人。选派72名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4场次。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成立驻校未检工作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工作,支持讨薪维权民事诉讼37件。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加强重点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召开专题座谈会3次,建立“检察+工会”监督的综合保护格局。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助推相关从业者体检率同比上升43.48%。
保护特定群体正当权益。保障残疾人出行、就业等权益,立案20件,开展无障碍软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公共场所完善无障碍设施26处。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112人。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办理涉妇女平等就业、孕产期健康保护等新类型案件。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办理具有抚顺特色的抗联英烈保护案件5件,相关工作获全国人大代表肯定。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48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
三、深化检察监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法律监督水平整体提升。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侦查监督办公室实质化、信息化运行。首创开展“看守所羁押期限”专门巡回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在全省检察系统专题会议上交流,省检察院参照“抚顺做法”在全省部署开展此项工作。依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3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民事检察向好向优。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56件,抗诉的17件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全部改判,18件案件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经典案例”、2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例”。积极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6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5件,涉案标的达6900万余元。
行政检察拓展深化。扎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82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加强行政执法司法协同履职,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8件,办理小过重罚案件2件。深化府检联动、推进违规执法专项监督等2项做法被最高检刊发。
公益诉讼检察纵深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9件,发出检察建议375件,提起诉讼12件。加强长城保护专项监督,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科技赋能数字检察,组织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上架省检察院平台推广使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交流。
四、强化夯基固本,扎实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专题辅导授课、政治轮训等方式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累计培训3780人次,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2次。
以更严要求推进正风肃纪。把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检察特色,细化工作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清仓式”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机制15项。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警示教育17次,举办专题培训会,加强督导,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
以更实举措弘扬英模精神。以传承潘非琼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为牵引,持续推进“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举办的“学英模先进典型交流推介会”、拍摄的专题片等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打造的“潘非琼式检察官办案团队”项目获评全省政法改革创新点;拍摄的《情景党课:追光者的抉择》被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纳入各类培训班次课程,并入选中组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市委和省检察院支持建设的潘非琼先进事迹展10月19日顺利开展,已接待省内外团体参观研学17批417人次。
以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搭建“抚检讲堂”“微论坛” “益启学”等学习交流平台,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检察业务条线竞赛5次。1名干警获评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人才库,15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宣传阵地建设,两级院在国家级媒体刊稿53篇,省级媒体刊稿96篇,3个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开展案件评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通过视察调研、公开听证、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履职,建言检察发展。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履职制约,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靠的是全市两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和政法单位的配合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以检察工作护航抚顺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措施仍需完善、相关专项工作成效还有待巩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仍需提高,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要持续深化。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决扛牢保障振兴发展的政治任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夯实基础,全面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抚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筑牢忠诚根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目标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涉企专项监督,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涉企刑事“挂案”清理、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等工作。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舒心经营。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做实检护民生。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特定群体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推进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做实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推动健全府检联动、监检衔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衔接,推进司法双向衔接等机制,在良性互动中增强共治效能。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建强组织、配强班子、用好干部、培育人才。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新启。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接续奋斗、挺膺担当,奋力书写抚顺检察事业新“答卷”,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顺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子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推进抚顺全面振兴中谋划,在攻坚克难、加压奋进中守住安全底线、筑牢发展基石。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44人,提起公诉1861人。提前介入全省涉及金额最大、受害群众最多的于某某等11人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30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799人。起诉近30年来抚顺地区涉毒数量最大的重大跨省贩毒案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4人。办理全国首例网络平台特大涉税专案。加强“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32件。坚持标本兼治,办理案件时依法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21份并持续跟踪督促落实,帮助涉事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内控机制。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6件。延伸服务触角,开展“关爱企业法律在行动”主题活动,为47家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次,对接企业需求,共商检察护航营商环境对策。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落实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2件,批捕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66人,已提起公诉57人。会同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建立加强联合打击治理涉贪污贿赂洗钱犯罪协作配合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1件案例入选《辽宁检察侦查案例汇编》。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利用互联网非法骗取、收集、出售老年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48人,追赃挽损5400万余元。通过线下讲解真实案例与线上推文、短视频相结合方式,扩大反诈宣传覆盖面,举办宣讲60余场次,直接受众1.5万人次。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等制度。开展案件听证220件次,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积极参与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覆盖入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共治。
二、做实检察为民,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检护民生”,以同理心践行“如我在诉”“群众身边无小案”理念。
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关切。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线,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等犯罪26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150件。守住安全生产法治防线,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5件、公益诉讼安全生产监督案件34件,1件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4人,公益诉讼立案100件,工作做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零容忍”惩治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坚持“惩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精准帮扶未成年人69人。选派72名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4场次。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成立驻校未检工作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工作,支持讨薪维权民事诉讼37件。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加强重点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召开专题座谈会3次,建立“检察+工会”监督的综合保护格局。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助推相关从业者体检率同比上升43.48%。
保护特定群体正当权益。保障残疾人出行、就业等权益,立案20件,开展无障碍软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公共场所完善无障碍设施26处。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112人。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办理涉妇女平等就业、孕产期健康保护等新类型案件。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办理具有抚顺特色的抗联英烈保护案件5件,相关工作获全国人大代表肯定。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48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
三、深化检察监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聚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法律监督水平整体提升。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侦查监督办公室实质化、信息化运行。首创开展“看守所羁押期限”专门巡回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在全省检察系统专题会议上交流,省检察院参照“抚顺做法”在全省部署开展此项工作。依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3项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民事检察向好向优。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56件,抗诉的17件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全部改判,18件案件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经典案例”、2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例”。积极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6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5件,涉案标的达6900万余元。
行政检察拓展深化。扎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82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例”。加强行政执法司法协同履职,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8件,办理小过重罚案件2件。深化府检联动、推进违规执法专项监督等2项做法被最高检刊发。
公益诉讼检察纵深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9件,发出检察建议375件,提起诉讼12件。加强长城保护专项监督,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科技赋能数字检察,组织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上架省检察院平台推广使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交流。
四、强化夯基固本,扎实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专题辅导授课、政治轮训等方式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累计培训3780人次,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32次。
以更严要求推进正风肃纪。把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检察特色,细化工作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清仓式”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机制15项。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警示教育17次,举办专题培训会,加强督导,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
以更实举措弘扬英模精神。以传承潘非琼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为牵引,持续推进“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举办的“学英模先进典型交流推介会”、拍摄的专题片等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打造的“潘非琼式检察官办案团队”项目获评全省政法改革创新点;拍摄的《情景党课:追光者的抉择》被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纳入各类培训班次课程,并入选中组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市委和省检察院支持建设的潘非琼先进事迹展10月19日顺利开展,已接待省内外团体参观研学17批417人次。
以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搭建“抚检讲堂”“微论坛” “益启学”等学习交流平台,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检察业务条线竞赛5次。1名干警获评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人才库,15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宣传阵地建设,两级院在国家级媒体刊稿53篇,省级媒体刊稿96篇,3个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开展案件评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通过视察调研、公开听证、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履职,建言检察发展。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履职制约,尊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靠的是全市两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和政法单位的配合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以检察工作护航抚顺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措施仍需完善、相关专项工作成效还有待巩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仍需提高,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需要持续深化。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决扛牢保障振兴发展的政治任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夯实基础,全面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抚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筑牢忠诚根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目标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涉企专项监督,持续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涉企刑事“挂案”清理、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等工作。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护航企业发展,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舒心经营。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做实检护民生。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特定群体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推进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做实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推动健全府检联动、监检衔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衔接,推进司法双向衔接等机制,在良性互动中增强共治效能。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持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建强组织、配强班子、用好干部、培育人才。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新启。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接续奋斗、挺膺担当,奋力书写抚顺检察事业新“答卷”,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顺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