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4月12日,抚顺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召开了2023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强和省人大代表、市妇联副主席张杨出席会议,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分别就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职能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市妇联权益部从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和开创维权服务新局面等方面介绍了市妇联关爱妇女儿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就如何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和学习。 ⏩会后,抚顺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了《关于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加强协作配合 增强公益保护合力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旨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和移送、专业咨询和联合调查等机制,落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制度,探索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对加强宣传联动和严守工作秘密也作出了要求。 孙强专委表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意见》推动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市检察院将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关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质效,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抚顺市检察院将以《意见》为依托,深化“公益诉讼+妇联”协作联动,聚焦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问题全链条治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4月12日,抚顺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召开了2023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强和省人大代表、市妇联副主席张杨出席会议,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分别就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职能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市妇联权益部从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和开创维权服务新局面等方面介绍了市妇联关爱妇女儿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就如何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和学习。 ⏩会后,抚顺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了《关于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加强协作配合 增强公益保护合力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旨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和移送、专业咨询和联合调查等机制,落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制度,探索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工作,对加强宣传联动和严守工作秘密也作出了要求。 孙强专委表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意见》推动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市检察院将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关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质效,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抚顺市检察院将以《意见》为依托,深化“公益诉讼+妇联”协作联动,聚焦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问题全链条治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