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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729日至9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由其担任组长的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1121日,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策。坚持问题导向,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各项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析,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巡察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巡察整改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

    (二)市检察院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1115日,在市院党组第38次会议上,研究确定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2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对自己认领的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改进措施,凸显“即知即改、立行立改”。1131日,在市院党组第3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细研整改措施。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会议次听取市院及基层院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难题结合起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1深入学习研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学习全过程。按照上级党组织学习安排、工作提示,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二是拓展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讲座+实地参观等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党组成员在做好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每期学习安排确定的研讨题目和内容要求,结合检察履职实际,撰写高质量交流研讨材料5,达到互学互鉴互助的学习目的。

    整改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工作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市中心医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系机制,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二是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两级检察机关宣讲团开展普法活动,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内容展开研讨三是加强普法力度。拓宽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法治宣讲覆盖面,将法治宣传进社区纳入2025年法治宣讲计划,有针对性的选取涉案多发重点区域开展普法宣讲。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与公安机关妇联等其他行政机构、社会组织紧密联合,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协作配合等长效工作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定期走访,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整改问题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规范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内容,并由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三是做好会议记录,规范记录每次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过程概况,确保有据可查。

    整改问题4层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派出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跟踪督导力度,机关党委就重点工作环节、重要工作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派出院查缺补漏,并及时向市院上报学习情况,确保完成工作。二是组织市院及派出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干警参观抚顺市纪委监委党建教育中心,在市纪委监委党建教育中心挂牌成立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整改问题5深化运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差距。

    整改情况:按照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对全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按照高检院常规工作要求进行督促、指导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抓实落细,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整改问题6统筹推进大数据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全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规划(2024-2027年)>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检察领域全方位数字化为目标,创新检察管理新机制,满足为民服务新需求,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以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二是监督指导各基层院按照《方案》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全地区检察机关实现模型应用清零,持续推进数据筛查、分析,对类案问题线索核查,实现从个案突破到类案监督,拓宽监督领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整改问题7推进落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深化社会协同治理行动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信息共享。刑事检察部门每月定期向行政检察部门汇总不起诉案件基本信息;行政检察部门每月定期向刑事检察部门反馈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进展,将案件办理结果书面告知刑事检察部门。二是严格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三是释法告知。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有行政处罚必要的,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应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理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合理引导被不起诉人预期。

    整改问题8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借智借力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成效体现不足。

    整改情况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应急部门开展专题座谈、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结合业务部门需求,将检察官助理的专项培训纳入每年培训规划中,通过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全院检察官助理办案专业化水平

    整改问题9国家安全意识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宣传教育等,进一步提高干警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将履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情况、保密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做好督促提醒,对述职述廉报告撰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10统筹推进两级院检委会规范高效运行不到位,个别基层院检委会对涉及营商环境案件履职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地区检察委员会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被评查为一般瑕疵、严重瑕疵、不合格的案件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自查自纠,形成总结报告。三是规范管理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提示各部门尽量避免突发性和应急性的议事讨论,确保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能够在会议举行三日前将事项通知检察委员会委员。特殊情况不满三日议题拟列入会议议程的,需逐层报请检察长审批同意。

    整改问题11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涉检信访隐患源头治理,切实推动检察机关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首次信访的“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院领导干部带头攻坚,调动各条线各部门干警同向发力,实质性化解骨头案、钉子案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全环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逐条逐项回应申诉人的主要诉求,注重文书说理与当面说理相结合,刑事申诉案件办结后当面向申诉人宣布文书并释法说理。三是在全地区探索开展抚顺检察机关信访源头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了信访风险矛盾的源头管控责任、排查预警责任和稳控化解责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进一步推动了检察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对首次提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进行公开听证。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和督导力度,及时督促存在办信接访化解不力的基层院推进工作。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会议通报、动态督导和提示等形式,压实首办责任和属事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整改问题12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质效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有效提升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履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每月筛查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案件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逐案审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经排查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截至2025210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共计3,其中两件案件以做不起诉后反向行刑衔接的方式开展履职工作,1件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开展履职工作。反向行刑衔接案件中,1件行政机关已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罚并反馈,1件正在行政机关处罚阶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

    整改问题13依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不够有力。①做优刑事检察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近三年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未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未采纳案件情况,查找相应原因,并根据原因推进全地区的整改工作。二是对今年制发的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案件逐一审查,确保案卡填录的准确性,对公安机关未采纳的书面纠正违法及法院未采纳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进行总结和梳理,找出类同性问题,并加以改进。三是排查近三年的抗诉案件线索,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上诉后的抗诉标准,确保抗诉精准有效。

    ②驻所检察力量相对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细致的开展驻所检察工作,有被抽调参与巡回检察期间及集体培训期间,确保有派驻人员保障派驻要求,或者抽调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充实到巡回检察工作中,保障派驻要求。二是在巡回检察中,将根据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如在事故检察、财物保管检察、生活、卫生权益保障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如邀请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或商请审计局、消防局、疾控中心、卫计执法监督局指派具有专业知识人员参与。三是每年保证对五所看守所常规巡回检察全覆盖,对派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到两次专门巡回检察或机动巡回检察,根据省院部署,组织交叉巡回检察,努力利用巡回检察工作发现监管活动深层次问题。

    ③做强民事检察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强化精准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严格把握监督标准,在监督“精”和监督“准”上下功夫,实现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突破。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既要“敢于抗”,又要“抗的准”。强化调查核实,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核实措施,正确把握高度盖然性民事证据证明规则,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类案检索等机制的作用,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水平,不断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办理质量。以数字检察赋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高质效办理,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监督平台已经上架的监督模型,改变传统的以人查案的办案方法,通过技术手段的创新,助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二是督促指导各基层院与法院积极有效沟通,确保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尽早回复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

    ④做实行政检察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力度,采取强化一案四审,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多角度深挖监督线索,同时加强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智慧借助、案例检索等精细化审查,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准确把握好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质效。通过向行政机关同步提出检察建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等方式提高监督率。

    ⑤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检验检测,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立足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强化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实际运用,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治,不断推动“检护民生”走深走实,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整改问题14领导带头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作出重点提示7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总结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新任职中层干部集体谈话,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面临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问题15制度规定执行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二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严格做到“九个纳入”,提升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深入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做到精准研判、妥善处置。四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风险防范、处理能力。

    整改问题16党组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工作成效欠佳。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制发《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管理,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三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相关廉洁自律提示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四是细化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举措,以制度机制的形式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遏制增量。

    整改问题17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领导分工时,同时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定期梳理汇总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明细,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是将市检察院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纳入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入剖析整改。四是督促各基层院将本院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纳入本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入剖析整改。五是做好督促提醒,对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六是定期调取各基层院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就各基层院干警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是否纳入本院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督导检查。

    整改问题18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作用,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衡,从思想上源头上筑牢防治司法腐败的根基。二是把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整改问题19检务督察职能建设滞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职能建设,招录法学审计学专业人员。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检务督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条线审计工作专项培训,增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能力。三是督促各基层院及时报送各单位违纪违法人员信息,要求各基层院每年与各县区纪委监委、各县区组织部沟通核实,及时准确报送情况。

    整改问题20备案审查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备案审查案件进行分配,保证案件到市检察院业务应用系统的三天内分配到具体办案人。二是制定《抚顺地区备案审查案件上报及审查规范》,进一步明确必须备案的案件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保证全地区相关案件应备案尽备案,提高备案审查质效,避免备案审查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每季度对全市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不逮捕案件进行梳理,与各基层院的备案数比对,发现基层院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定期通报,特别是对后续罪名发生变更、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发生涉检访的案件承办人未进行备案的进行通报。

    整改问题21自我批评意识弱化,发扬斗争精神的氛围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工作总结撰写要求,明确内容格式,既要梳理总结成绩,也要查摆分析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二是强化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作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的,不得提交报送。三是做好督促提醒,对报送的工作总结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22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体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丰富接访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接访信息,方便群众知悉。二是及时关注“网上信访”栏目,加大对网页信息的浏览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类似技术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报告。三是“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规范来访群众接待记录,优化检察服务水平。

    整改问题2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性。二是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利用一楼宣传屏幕播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形式,在内网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组织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整改问题24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够,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确保预算编报更细致,更合理。加强与机关党委、工会沟通,做好对工会经费、党费及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党费交叉部分的编报,与行政经费重叠部分尽量列入年初预算。如年初无预算,则经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及财务部门的分管检察长共同审批后方可列支。

    整改问题25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审核,所有经费必须有报销明细,非电子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加强财务审核报销管理。每月机关办公电话费必须附明细详单,修车费必须附每车每项明细。食堂燃气支出、水费支出、书籍支出等所有支出必须经审核有财务专用章以后方可报销。

    整改问题26补助发放缺乏精细化管理。

    整改情况:补助发放的管理更加精细化,对相关费用审核均要求提供明细或佐证材料。

    整改问题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汇总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违纪违法、组织处理情况,向市检察院党组报告,并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备案。二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各党组成员全面深入做好对照检查,把本年度分管部门违纪违法等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严格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督促提醒,对材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28“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党组有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经费使用审批规定和程序。二是持续增强“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化建设,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更好地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整改问题29业务能力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进一步抓实抓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对岗位空缺和人选储备等情况分析研判,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科学化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完善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问题30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开展考察前,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档案审核,明确2名工作人员对人选档案进行核查并签字确认。三是优化推荐、考察流程。在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执行政治素质“首问”,更正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形式及票样;设计《考察记录单》,谈话时全面了解干部各方面综合表现;规范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及格式,删除不规范表述。四是规范干部纪实。设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目录》,对于检查中发现应存未存或漏存的纪实材料,尽快进行归档留存,保证纪实材料存档齐全。

    整改问题31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全院干部的全面监督和日常管理,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改进了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有效督促全院干部遵规守纪。全面梳理全院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全院61出国(境)证件100本,其中护照59本、澳港通行证33本、台湾通行证8本。及时更新出国(境)证件台账,做到全员备案、全员上交。严格审批流程集中整改期间审批出国(境)3人,全部之前查询廉政意见后,填写《保密承诺书》、《出国(境)审批表》经部门领导、保密负责人、分管领导、政治部审批并认真核对休假天数和出国(境)天数等填写项目,休假结束后,及时上交证件并《填写归国回访记录》,审批天数与实际出国天数一致。

    整改问题32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有效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选准用好新时代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202412月起,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档案开展自38结合自查情况并按照反馈的要求补齐个别干部学历和履职等材料4份、出具证明材料1份、重新进行档案专项审核4

    整改问题3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建立市院党组织信息台账并实时更新,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重新进行设置调整,提示指导支部及时召开相应会议。二是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举办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50余人参会。

    整改问题34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市院兼职的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并纳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二是制作谈心谈话记录表(模板)供各党支部参考使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各党支部要将谈心谈话情况报机关党委归档。

    整改问题35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缺乏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50余人参会。二是从严完成各党支部笔记的检查工作,下发《关于2024年度<党组织会议记录本>检查结果的通报》,指出支部会议记录存在的问题,后续将持续跟踪指导各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规范记录格式。制作《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模板)》供各党支部参考借鉴。

    整改问题36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确保任务分解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把关后留存归档。

    整改问题37个别问题整改措施科学性严谨性不足,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法规文件自查评估清理,结合抚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党支部学习质效,推动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记录不规范不认真的,加强跟进检查整改。

    整改问题38深入推进巡视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台账管理,明确控告申诉工作台账分类,分别建立控告申诉来访接待、办信(包含网络来信)、电话、案件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台账,确保台账与实际工作相符,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加大“万件化访”领导包案力度,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完成“万件化访”化解工作。

    整改问题39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示范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制定《抚顺市检察机关正、负面清单》,明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案件类型。二是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机制,从分案环节开始,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指定分配“重大、疑难、复杂”等正面清单案件,避免负面清单案件进入随机分案系统。带动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业务质效双提升。三是进一步细化入额院领导办案通报内容。统计入额院领导办案办案类型和负面清单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整改问题40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够规范,影响工作成效。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工作的通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干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及常见问题培训,组织学习制度规定。提示界定无需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形,提醒容易发生问题的填报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记录报告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推动记录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整改问题41“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排查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专项工作要求,严格遵照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规范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二是完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设置和信息化升级。合理优化涉案财物室的用房布局,做到“一案一档”,提升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使用效能。启用专门实时监控,推动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区的安全。三是强化对涉案财物处置流程的监管。进一步排查涉案款物的处置情况,严格把控入库和出库程序,依法依规对全部涉案财物进行流转、处置。

    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相关内容作为市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的第一项议题,及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二是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医院、学校、幼儿园或者校外教育机构、社区直接与未成年人接触的人员进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在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三是监督教育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对被查出拟录入有性侵害未成年人前科劣迹的人员的单位进行调研,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查找人员录入制度、人员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督促及时整改。四是规范实施行刑双向衔接,定期信息共享、严格线索移送、加强释法告知。合理引导被不起诉人预期。五是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全地区检察机关实现模型应用清零。六是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干警开展“三同步”工作机制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两微一端一抖”等新媒体阵地管理。七是规范管理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提示各部门尽量避免突发性和应急性的议事讨论,确保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能够在会议举行三日前将事项通知检察委员会委员。八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办理首次申诉案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等方法,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九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加强对基层院指导工作,定期筛查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案件情况,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十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新任职领导干部谈话中。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意识,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制发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相关廉洁自律提示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安排专人对备案审查案件进行分配,保证三天内分配到具体办案人。明确必须备案的案件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保证全地区相关案件应备案尽备案,提高备案审查质效。四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性。五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红脸出汗有辣”,直指问题、不遮不掩。六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更加细致的开展预算编报。在预算编报前,与各部门沟通,做好经费交叉部分的编报。

    3.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环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督导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党组民主生活会质效。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有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经费使用审批规定和程序。三是坚持通过无任用调研、年度考核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动态,提升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举办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做好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的提示工作,对各党支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走深做实,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工作的提示》。每月按时在内网通报两级院“三个规定”院整体填报情况、领导班子填报情况。三是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及“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讲解政策文件,统一填报标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照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规范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合理优化涉案财物室的用房布局,做到“一案一档”,提升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使用效能。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持续深化整改

    市检察院党组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推动工作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99011;邮政信箱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电子邮箱fsjcyxxjb@163.com

    中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722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8-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729日至9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由其担任组长的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1121日,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策。坚持问题导向,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各项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析,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巡察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巡察整改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

    (二)市检察院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1115日,在市院党组第38次会议上,研究确定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2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对自己认领的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改进措施,凸显“即知即改、立行立改”。1131日,在市院党组第3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细研整改措施。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会议次听取市院及基层院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难题结合起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问题1深入学习研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学习全过程。按照上级党组织学习安排、工作提示,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二是拓展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讲座+实地参观等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党组成员在做好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每期学习安排确定的研讨题目和内容要求,结合检察履职实际,撰写高质量交流研讨材料5,达到互学互鉴互助的学习目的。

    整改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工作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市中心医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系机制,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二是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两级检察机关宣讲团开展普法活动,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内容展开研讨三是加强普法力度。拓宽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法治宣讲覆盖面,将法治宣传进社区纳入2025年法治宣讲计划,有针对性的选取涉案多发重点区域开展普法宣讲。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与公安机关妇联等其他行政机构、社会组织紧密联合,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协作配合等长效工作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定期走访,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整改问题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规范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内容,并由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三是做好会议记录,规范记录每次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过程概况,确保有据可查。

    整改问题4层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派出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跟踪督导力度,机关党委就重点工作环节、重要工作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派出院查缺补漏,并及时向市院上报学习情况,确保完成工作。二是组织市院及派出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干警参观抚顺市纪委监委党建教育中心,在市纪委监委党建教育中心挂牌成立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整改问题5深化运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差距。

    整改情况:按照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对全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按照高检院常规工作要求进行督促、指导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抓实落细,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整改问题6统筹推进大数据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全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规划(2024-2027年)>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检察领域全方位数字化为目标,创新检察管理新机制,满足为民服务新需求,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以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二是监督指导各基层院按照《方案》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全地区检察机关实现模型应用清零,持续推进数据筛查、分析,对类案问题线索核查,实现从个案突破到类案监督,拓宽监督领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整改问题7推进落实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深化社会协同治理行动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信息共享。刑事检察部门每月定期向行政检察部门汇总不起诉案件基本信息;行政检察部门每月定期向刑事检察部门反馈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进展,将案件办理结果书面告知刑事检察部门。二是严格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三是释法告知。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有行政处罚必要的,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应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理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合理引导被不起诉人预期。

    整改问题8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借智借力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成效体现不足。

    整改情况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应急部门开展专题座谈、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结合业务部门需求,将检察官助理的专项培训纳入每年培训规划中,通过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全院检察官助理办案专业化水平

    整改问题9国家安全意识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宣传教育等,进一步提高干警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将履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情况、保密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三是做好督促提醒,对述职述廉报告撰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10统筹推进两级院检委会规范高效运行不到位,个别基层院检委会对涉及营商环境案件履职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地区检察委员会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被评查为一般瑕疵、严重瑕疵、不合格的案件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自查自纠,形成总结报告。三是规范管理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提示各部门尽量避免突发性和应急性的议事讨论,确保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能够在会议举行三日前将事项通知检察委员会委员。特殊情况不满三日议题拟列入会议议程的,需逐层报请检察长审批同意。

    整改问题11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涉检信访隐患源头治理,切实推动检察机关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首次信访的“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院领导干部带头攻坚,调动各条线各部门干警同向发力,实质性化解骨头案、钉子案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全环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逐条逐项回应申诉人的主要诉求,注重文书说理与当面说理相结合,刑事申诉案件办结后当面向申诉人宣布文书并释法说理。三是在全地区探索开展抚顺检察机关信访源头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了信访风险矛盾的源头管控责任、排查预警责任和稳控化解责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进一步推动了检察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对首次提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进行公开听证。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和督导力度,及时督促存在办信接访化解不力的基层院推进工作。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会议通报、动态督导和提示等形式,压实首办责任和属事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整改问题12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质效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有效提升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履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每月筛查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案件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逐案审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经排查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截至2025210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共计3,其中两件案件以做不起诉后反向行刑衔接的方式开展履职工作,1件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开展履职工作。反向行刑衔接案件中,1件行政机关已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罚并反馈,1件正在行政机关处罚阶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已判决。

    整改问题13依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不够有力。①做优刑事检察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近三年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未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未采纳案件情况,查找相应原因,并根据原因推进全地区的整改工作。二是对今年制发的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案件逐一审查,确保案卡填录的准确性,对公安机关未采纳的书面纠正违法及法院未采纳的确定刑量刑建议进行总结和梳理,找出类同性问题,并加以改进。三是排查近三年的抗诉案件线索,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上诉后的抗诉标准,确保抗诉精准有效。

    ②驻所检察力量相对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细致的开展驻所检察工作,有被抽调参与巡回检察期间及集体培训期间,确保有派驻人员保障派驻要求,或者抽调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充实到巡回检察工作中,保障派驻要求。二是在巡回检察中,将根据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如在事故检察、财物保管检察、生活、卫生权益保障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如邀请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或商请审计局、消防局、疾控中心、卫计执法监督局指派具有专业知识人员参与。三是每年保证对五所看守所常规巡回检察全覆盖,对派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到两次专门巡回检察或机动巡回检察,根据省院部署,组织交叉巡回检察,努力利用巡回检察工作发现监管活动深层次问题。

    ③做强民事检察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强化精准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严格把握监督标准,在监督“精”和监督“准”上下功夫,实现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突破。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既要“敢于抗”,又要“抗的准”。强化调查核实,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核实措施,正确把握高度盖然性民事证据证明规则,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类案检索等机制的作用,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水平,不断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办理质量。以数字检察赋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高质效办理,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监督平台已经上架的监督模型,改变传统的以人查案的办案方法,通过技术手段的创新,助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二是督促指导各基层院与法院积极有效沟通,确保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尽早回复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

    ④做实行政检察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力度,采取强化一案四审,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多角度深挖监督线索,同时加强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智慧借助、案例检索等精细化审查,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准确把握好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质效。通过向行政机关同步提出检察建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等方式提高监督率。

    ⑤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检验检测,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履行好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立足公益诉讼办案实践,强化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实际运用,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治,不断推动“检护民生”走深走实,让老百姓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整改问题14领导带头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作出重点提示7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总结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新任职中层干部集体谈话,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面临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问题15制度规定执行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二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严格做到“九个纳入”,提升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深入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做到精准研判、妥善处置。四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风险防范、处理能力。

    整改问题16党组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工作成效欠佳。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制发《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管理,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三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相关廉洁自律提示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四是细化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举措,以制度机制的形式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遏制增量。

    整改问题17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领导分工时,同时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二是定期梳理汇总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明细,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是将市检察院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纳入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入剖析整改。四是督促各基层院将本院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纳入本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入剖析整改。五是做好督促提醒,对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六是定期调取各基层院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就各基层院干警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是否纳入本院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督导检查。

    整改问题18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作用,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衡,从思想上源头上筑牢防治司法腐败的根基。二是把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整改问题19检务督察职能建设滞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职能建设,招录法学审计学专业人员。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检务督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条线审计工作专项培训,增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能力。三是督促各基层院及时报送各单位违纪违法人员信息,要求各基层院每年与各县区纪委监委、各县区组织部沟通核实,及时准确报送情况。

    整改问题20备案审查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备案审查案件进行分配,保证案件到市检察院业务应用系统的三天内分配到具体办案人。二是制定《抚顺地区备案审查案件上报及审查规范》,进一步明确必须备案的案件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保证全地区相关案件应备案尽备案,提高备案审查质效,避免备案审查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每季度对全市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不逮捕案件进行梳理,与各基层院的备案数比对,发现基层院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定期通报,特别是对后续罪名发生变更、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发生涉检访的案件承办人未进行备案的进行通报。

    整改问题21自我批评意识弱化,发扬斗争精神的氛围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工作总结撰写要求,明确内容格式,既要梳理总结成绩,也要查摆分析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二是强化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作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的,不得提交报送。三是做好督促提醒,对报送的工作总结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22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体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丰富接访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接访信息,方便群众知悉。二是及时关注“网上信访”栏目,加大对网页信息的浏览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类似技术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报告。三是“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规范来访群众接待记录,优化检察服务水平。

    整改问题2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性。二是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利用一楼宣传屏幕播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形式,在内网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组织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

    整改问题24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够,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确保预算编报更细致,更合理。加强与机关党委、工会沟通,做好对工会经费、党费及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党费交叉部分的编报,与行政经费重叠部分尽量列入年初预算。如年初无预算,则经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及财务部门的分管检察长共同审批后方可列支。

    整改问题25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审核,所有经费必须有报销明细,非电子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加强财务审核报销管理。每月机关办公电话费必须附明细详单,修车费必须附每车每项明细。食堂燃气支出、水费支出、书籍支出等所有支出必须经审核有财务专用章以后方可报销。

    整改问题26补助发放缺乏精细化管理。

    整改情况:补助发放的管理更加精细化,对相关费用审核均要求提供明细或佐证材料。

    整改问题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汇总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违纪违法、组织处理情况,向市检察院党组报告,并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备案。二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各党组成员全面深入做好对照检查,把本年度分管部门违纪违法等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严格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督促提醒,对材料有漏项的及时提醒补充完善。

    整改问题28“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党组有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经费使用审批规定和程序。二是持续增强“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化建设,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更好地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整改问题29业务能力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进一步抓实抓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对岗位空缺和人选储备等情况分析研判,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科学化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完善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问题30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二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开展考察前,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档案审核,明确2名工作人员对人选档案进行核查并签字确认。三是优化推荐、考察流程。在民主推荐环节严格执行政治素质“首问”,更正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形式及票样;设计《考察记录单》,谈话时全面了解干部各方面综合表现;规范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及格式,删除不规范表述。四是规范干部纪实。设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目录》,对于检查中发现应存未存或漏存的纪实材料,尽快进行归档留存,保证纪实材料存档齐全。

    整改问题31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全院干部的全面监督和日常管理,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改进了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有效督促全院干部遵规守纪。全面梳理全院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全院61出国(境)证件100本,其中护照59本、澳港通行证33本、台湾通行证8本。及时更新出国(境)证件台账,做到全员备案、全员上交。严格审批流程集中整改期间审批出国(境)3人,全部之前查询廉政意见后,填写《保密承诺书》、《出国(境)审批表》经部门领导、保密负责人、分管领导、政治部审批并认真核对休假天数和出国(境)天数等填写项目,休假结束后,及时上交证件并《填写归国回访记录》,审批天数与实际出国天数一致。

    整改问题32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有效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选准用好新时代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202412月起,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档案开展自38结合自查情况并按照反馈的要求补齐个别干部学历和履职等材料4份、出具证明材料1份、重新进行档案专项审核4

    整改问题3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建立市院党组织信息台账并实时更新,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重新进行设置调整,提示指导支部及时召开相应会议。二是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举办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50余人参会。

    整改问题34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市院兼职的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并纳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二是制作谈心谈话记录表(模板)供各党支部参考使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各党支部要将谈心谈话情况报机关党委归档。

    整改问题35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缺乏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50余人参会。二是从严完成各党支部笔记的检查工作,下发《关于2024年度<党组织会议记录本>检查结果的通报》,指出支部会议记录存在的问题,后续将持续跟踪指导各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规范记录格式。制作《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模板)》供各党支部参考借鉴。

    整改问题36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确保任务分解到位。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把关后留存归档。

    整改问题37个别问题整改措施科学性严谨性不足,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法规文件自查评估清理,结合抚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党支部学习质效,推动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记录不规范不认真的,加强跟进检查整改。

    整改问题38深入推进巡视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台账管理,明确控告申诉工作台账分类,分别建立控告申诉来访接待、办信(包含网络来信)、电话、案件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台账,确保台账与实际工作相符,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加大“万件化访”领导包案力度,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完成“万件化访”化解工作。

    整改问题39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示范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制定《抚顺市检察机关正、负面清单》,明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案件类型。二是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机制,从分案环节开始,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指定分配“重大、疑难、复杂”等正面清单案件,避免负面清单案件进入随机分案系统。带动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业务质效双提升。三是进一步细化入额院领导办案通报内容。统计入额院领导办案办案类型和负面清单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整改问题40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够规范,影响工作成效。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工作的通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干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及常见问题培训,组织学习制度规定。提示界定无需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形,提醒容易发生问题的填报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记录报告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推动记录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整改问题41“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排查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专项工作要求,严格遵照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规范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二是完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设置和信息化升级。合理优化涉案财物室的用房布局,做到“一案一档”,提升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使用效能。启用专门实时监控,推动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区的安全。三是强化对涉案财物处置流程的监管。进一步排查涉案款物的处置情况,严格把控入库和出库程序,依法依规对全部涉案财物进行流转、处置。

    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相关内容作为市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的第一项议题,及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二是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医院、学校、幼儿园或者校外教育机构、社区直接与未成年人接触的人员进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在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三是监督教育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对被查出拟录入有性侵害未成年人前科劣迹的人员的单位进行调研,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查找人员录入制度、人员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督促及时整改。四是规范实施行刑双向衔接,定期信息共享、严格线索移送、加强释法告知。合理引导被不起诉人预期。五是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全地区检察机关实现模型应用清零。六是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干警开展“三同步”工作机制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两微一端一抖”等新媒体阵地管理。七是规范管理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提示各部门尽量避免突发性和应急性的议事讨论,确保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能够在会议举行三日前将事项通知检察委员会委员。八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办理首次申诉案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等方法,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九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加强对基层院指导工作,定期筛查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案件情况,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十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新任职领导干部谈话中。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意识,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制发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相关廉洁自律提示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安排专人对备案审查案件进行分配,保证三天内分配到具体办案人。明确必须备案的案件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保证全地区相关案件应备案尽备案,提高备案审查质效。四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切实增强行动自觉性。五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红脸出汗有辣”,直指问题、不遮不掩。六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更加细致的开展预算编报。在预算编报前,与各部门沟通,做好经费交叉部分的编报。

    3.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环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督导组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党组民主生活会质效。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有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经费使用审批规定和程序。三是坚持通过无任用调研、年度考核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动态,提升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举办党务工作者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做好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的提示工作,对各党支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走深做实,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工作的提示》。每月按时在内网通报两级院“三个规定”院整体填报情况、领导班子填报情况。三是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及“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讲解政策文件,统一填报标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照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规范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合理优化涉案财物室的用房布局,做到“一案一档”,提升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使用效能。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持续深化整改

    市检察院党组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推动工作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99011;邮政信箱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电子邮箱fsjcyxxjb@163.com

    中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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